虚假诉讼这种事,很多人搞不清楚到底该赔谁,赔多少

虚假诉讼这种事,很多人搞不清楚到底该赔谁,赔多少。最高院有个典型案例,说的是张某某跟田某某、朱某某这三个人因为财产损害赔偿闹上了法庭。周军律师就在这儿给大家把这事儿掰扯明白。 咱们先看个例子,被执行人跟第三方串通,伪造了200万元的债权。因为这事儿,真实的债权人原本能拿到的150万元本金和利息就被坑没了。这种直接导致受害人经济受损的金额,法院肯定会让虚假诉讼的人全额赔上。除了钱拿不回来,房子、车子被错封、错卖也是要算进去的。 哪怕没直接要钱,只要财产被查封冻结没法用,耽误生意赔钱了或者借钱付利息了,法院也得按LPR四倍这种标准算。至于因为钱没及时到账导致的税费或者经营损失,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因果关系,也能得到支持。 除了直接的钱,打官司的这些开销也得算进去。请律师、打车、吃饭、做鉴定公证这些费用,只要跟维权有关系并且有发票凭证,基本都能报销。律师费凭委托合同和发票报就行,误工费按实际工资算几天。 责任怎么分也很重要。如果是一个人自己瞎搞捏造债务起诉的,那就自己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要是好几个串通起来害人的,那就是连带责任,受害人找谁都能赔上全部损失。 周军律师特意提醒大家一句:这事儿维权真挺难的,程序复杂得很。要是不懂行、证据没收集全或者程序走错了步,很可能就白忙活一场。最好还是早点找个专业律师聊聊,制定个靠谱的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