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位全女士特别担心在澳大利亚留学的儿子,因为儿子在那边交了女朋友,后来女方说家里有变故要借一大笔钱。全女士觉得可能是被骗了,但是儿子坚持说没事,甚至还想辍学去帮忙还钱。全女士急得不行,就在网上找了家律师事务所,签了个总金额18万元的合同。合同里说律师会去澳洲给她儿子“维持学业”,还帮着“终止恋爱关系”。没想到签合同的第二天,儿子自己就回国退学了。全女士根据《民法典》想把钱退回来,律师事务所拿合同条款挡着不给退,只答应退一点。 华东政法大学的孙煜华副教授认为这个合同有很多问题。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只能做法律相关的事儿,“劝分手”这些属于情感干预,明显超出了律师的专业范围。“维持学业”这一项其实是想干预第三方教育机构,这种约定很可能是双方假装合法来掩盖真实目的的“通谋虚伪表示”。 张玉霞律师也提到合同里的条款很不公平。客户如果私下和解就算违约,这是限制了他们依法调解的权利;还有解约时的责任不对等,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的规定,律师不能限制当事人和解或调解的权利。 调查发现这种“情感危机干预”服务不少见。有些机构利用家长的焦虑心理,把非法律业务包装成法律服务,通过格式条款逃避责任。司法行政部门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受理的法律服务投诉中,涉及服务范围争议的案子同比上升了12%,留学这块儿成了新的热点。 这起纠纷不光是个人维权的问题,也反映出了法律服务专业化建设的难题。现在跨境教育需求越来越大,相关部门得从三方面入手:一是明确法律服务的边界;二是加强对格式条款的审查;三是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和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只有监管规范、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一起发力,才能让法律服务回归专业本心,给留学生群体筑牢法治屏障。(本文基于公开报道采写,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