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10万元赔偿金给了路某,法院最终判了这起上海男子因丧假未批被开除的案子。其实在古代,“三年之丧”那是必须的,要是不照办,汉代的人连当官都不行。虽然现在不再强调守孝三年了,但中国人的骨子里还是重孝的。劳动法里早就规定了,员工要是赶上家里有人过世,回家处理后事是应该的,单位还得给发工资。 可这事就像路某遇到的那样,成了他和公司之间的一场矛盾。他是个老老实实上班的人,哪能想到回家送父亲最后一程反倒丢了饭碗?既然请的是丧假,那就不是什么严重违纪。就算晚来了一天班,只要在14天以内也不算旷工啊。 结果呢?公司不但没认错,反而把路某给开除了。路某心里不服气,他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经过这一番折腾,法院还是维持了仲裁委员会的意见:让公司赔75269.04元。 说到底,公司管得严是对的,员工遵守规矩也是应该的。但作为企业也不能太没良心吧?像路某这样的老员工为了家人生病请假又没错,结果因为这个被辞退了。这不仅让老员工心寒了,以后谁还敢在这干活呢?毕竟大家都觉得亲情才是最重要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