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压实四类主体责任划定行为红线

近年来,直播电商在带动消费、促进就业、推动品牌触达等方面作用明显,但伴随行业快速扩张,虚假宣传、夸大功效、价格误导、售后扯皮、恶意拉踩等问题亦时有发生,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扰乱公平竞争秩序,影响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在此背景下,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从规则层面对“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作出系统安排,释放出以制度化手段促进规范经营、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明确信号。

问题在于,直播电商链条长、角色多、传播快,传统监管在证据固定、责任追溯、跨平台处置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

一些直播间以“限时秒杀”“全网最低”为噱头进行诱导式营销,部分带货人员对商品资质、宣传话术、售后承诺把关不严,个别机构甚至以“剧本化”营销制造对立、实施商业诋毁。

更有甚者,通过流量算法放大冲突话题,导致违法违规内容扩散速度快、波及面广,形成“以低成本违规换高收益”的不当激励。

原因主要集中在三方面:其一,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主体更迭频繁,身份核验、资质审查、选品核验等基础环节不到位;其二,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之间权责边界不清,出现“谁获利谁负责”与“谁都不负责”的错位;其三,信息不对称突出,消费者难以判断商品质量与宣传真伪,维权成本较高,客观上削弱了市场自我纠错能力。

加之跨部门、跨平台执法协同不足,导致违法行为发现难、取证难、处置周期长。

针对上述痛点,新规突出抓住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责任。

一方面,办法对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提出系统性义务安排,涵盖身份信息核验登记、信息报送、对相关人员培训、对直播间运营者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平台内违法行为及时处置、风险识别与处置、交易信息保存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

平台作为交易与传播的重要枢纽,被要求从“流量管理”转向“合规治理”,通过完善规则、技术手段与审核机制,把风险阻断在扩散之前。

另一方面,办法对直播间运营者与直播营销人员划定清晰“行为红线”,明确不得开展虚假宣传、不得实施商业诋毁、不得销售或提供违法商品与服务等。

这些禁止性规定直指行业顽疾,有助于推动营销回归真实、透明、可追溯的商业逻辑。

同时,办法进一步细化直播间运营者的合规义务,包括信息公示、核验实际经营者信息与直播营销人员身份信息、对直播互动内容进行实时管理、开展事前合规审核、落实明码标价等。

通过把“前置审核+过程管理+留痕可查”结合起来,强化全链条治理的可操作性。

对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新规强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招募、培训、使用与管理,并在与直播间运营者的合作以及选品环节履行必要核验义务。

这一安排有助于补上过去“机构只做撮合、不承担责任”的短板,推动形成“机构—人员—直播间—平台”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倒逼机构提升合规与风控能力,减少“带病上岗”“随意承诺”的风险。

影响层面,新规的直接效应在于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降低灰色操作空间,促进行业从野蛮生长转向规范发展。

对消费者而言,明码标价、信息公示、交易信息保存等要求有助于提升知情权与可追溯性,减少被误导和维权无门的情况。

对经营者而言,规则明确将为守法合规者提供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减少“劣币驱逐良币”。

对平台与机构而言,合规投入与治理能力将成为核心竞争力之一,行业将进一步向品牌化、专业化、长期主义方向演进。

在监管机制上,办法提出市场监管与网信部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并明确有关主体违法行为的管辖原则,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信用惩戒。

这意味着监管将更强调协同与闭环:既管交易秩序,也管网络传播;既重处罚,也重信用约束;既关注事后查处,也强调事前预防和风险处置。

随着跨部门信息互通与联合研判机制进一步落地,针对直播电商高频、快速、跨域的治理需求,将形成更有穿透力的监管合力。

对策建议方面,行业各方需加快对规则的承接与细化落地。

平台应完善入驻审核、选品风险评估、话术合规模板、直播内容巡查与留存机制,并对重点类目、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实施差异化风控;直播间运营者应建立“选品—审核—直播—售后”闭环管理,强化价格与宣传口径统一,避免“口头承诺超出合同与说明”;直播营销人员应提升合规意识与专业能力,坚守真实宣传底线;服务机构则应把培训考核、合同约束、违规处置纳入常态化管理,形成可验证、可追责的管理链条。

同时,应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增强规则的外部约束力。

前景来看,直播电商仍将是促消费的重要场景之一,但其可持续发展取决于规则的有效执行与市场主体的自律。

随着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平台治理能力提升、信用惩戒与协同执法强化,行业将逐步从“拼流量、拼话术”转向“拼品质、拼服务、拼诚信”。

在规范与发展相统一的框架下,直播电商有望更好发挥连接供需、促进创新、带动中小商家成长的积极作用。

直播电商作为数字经济新业态,其健康发展离不开包容审慎的监管智慧。

此次新规既划清底线又预留创新空间,体现了"规范与发展并重"的治理思路。

当虚假繁荣的泡沫被戳破,留下的将是真正靠产品质量和服务取胜的行业生态。

这不仅是保护消费者的必要之举,更是推动新经济行稳致远的深层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