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刚刚判了一个案子,起因是有人跟别人出去玩,半路突然走了,惹出了大麻烦。这个案件其实反映了大家现在喜欢在网上找“旅游搭子”这种新玩法的问题。张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了详细的行程,把费用给定为AA制。赵某看了后决定加入这个队伍,并且在出行前通过社交软件确认了行程安排,对张某发送的安全免责声明也没表示反对。这个声明里说得很清楚,如果有人半路离开队伍,得提前说一声,还得自己承担离开后所有的安全责任。 结果到了新疆乌孙古道徒步阶段,赵某因为自己的原因突然离队了,没按时到集合点。他还没跟组织者充分沟通,就急着要回行李退出旅行。这让整个行程都被迫中断了。组织者张某认为,赵某的行为打乱了整体计划,浪费了大家的时间和精力,还给剩下的人增加了机票、车辆托运等额外费用。 双方商量不成甚至找过警察调解都没结果,张某只好把赵某告上了龙华区法院。法院判这个案子是合同纠纷。法院说张某发布的行程信息还有那个声明都写得清清楚楚,赵某实际行动加入行程也没提意见,就相当于双方就这个事情达成了协议。赵某在中途没有正当理由擅自离队,还没履行提前告知义务。他这么做违背了诚信原则,构成违约。 法院分析说赵某的行为导致整个团队后续行程变更并且产生了实际损失,应该赔偿这些损失。不过双方在声明里只说了离队者要自己承担离队后的责任问题,并没有具体说怎么算赔偿金或者违约金。原告也没拿出足够证据证明全部损失金额。 基于这些情况,法院判决赵某给张某支付赔偿款2600元,对张某其他多要的钱不支持。这个案子告诉大家即便通过网络平台或者社交软件达成约定只要内容具体意思表示真实就构成合同关系,大家都要遵守履行。 法官提醒大家出门玩选择拼团拼车模式时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尽量签书面协议把核心条款说清楚详细点避免以后吵架。 还建议大家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方便以后维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合同示范文本库也有参考范本可以查用。只有把自由结伴建立在明确规则基础上才能享受旅途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