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养老社区和老年公寓,还得说下全国人大代表贾宇,他来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给这个领域提了不少建议。眼下,养老需求越来越大,新模式也越来越多,可不少机构用“预付费”的方式,其实暗藏不少风险,甚至成了一些经营者的圈钱手段。贾宇就把这些问题给揪出来了。他说,现在的立法跟不上这趟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虽然在2018年修订过,但管不住现在的新业态。2020年民政部弄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也没把预付式养老的事说清楚。直到2024年,几个部门联合发了个指导意见,但那约束力有限。 贾宇觉得光靠行政手段不行,得靠法律兜底。他琢磨着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里关于格式条款的公平性改一改,让养老机构不能随便用那些不公平的条款限制老人退钱解约。还得把那种坑人的退费机制和加重老人责任的条款都给去掉。 贾宇还发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说了各级政府要管收费项目和标准,可没说明白谁来具体管、咋管。所以他建议把像康养社区、老年公寓这样的新型机构和它们的钱袋子都纳入监管系统,定好收费标准,还得明确谁是主管单位。 他还想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里加一条“不许拿养老当幌子搞房地产”,另外再加一条“不能搞虚假宣传或者搞传销那一套诱骗老人交钱”。 最后贾宇说:“光靠行业自己治理不行,得靠法律划个框框。司法得把权利义务给算清了,诚信回归服务的本源。只有这样老人才能安享晚年,养老才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