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法院:让b 公司头三个月先退500万,剩下的钱按照销售回款的比例分三期付清

话说那是在2019年4月,A建筑公司把B房地产公司给告上了建水法院,原因是B公司拖欠他们的1400万元保证金。双方当初签合同时说好的,钢材一进场,B公司就得从这保证金里把钱退给A公司。结果呢,2022年8月,疫情一折腾,市场又不景气,B公司的资金链直接断了,楼盘也跟着停工了。到了这一步,A公司可急坏了,他们把法院给搬出来了,要求退钱还得算逾期利息,顺便还要查封项目房产。 承办法官一看这情况不对劲儿,立马跑去工地和售楼部查了一圈。这一查不得了,发现项目虽然停工了,但已经卖出去不少房子了。购房者都在盼着交房呢,还有建材商欠钱、农民工工资欠薪、银行贷款一堆麻烦事儿。要是简单粗暴地直接查封拍卖,楼盘不就彻底烂尾了?这不仅会影响社会稳定,还会打击老百姓买房的信心。原告这边只想着把钱要回来,被告那边却求爷爷告奶奶地喊着“给条活路”,双方那叫一个针尖对麦芒。 为了把这事儿办好,建水法院在2022年9月20日搞了个府院联动协调会。这次会议把县住建局、房管处、金融办这些部门都请来了。大家凑一块商量了个解决方案:保交房、稳民生才是头等大事。法院给出的调解方案是让B公司先制定一个分阶段的还款计划,用手里还能卖的房子来做动态担保;房管部门也在旁边盯着销售回款的进度;要是B公司不守规矩赖账了,法院马上就能执行了。 最终大家坐下来谈妥了:B公司头三个月先退500万元;剩下的钱按照销售回款的比例分三期付清;A公司也同意把所有查封都给撤了,让楼盘恢复正常销售。协议刚一签完,工地上的机器又轰隆隆响起来了,这一停工停了8个月的楼盘总算有救了。 这件事后来还被写进了《建水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白皮书》里。它告诉咱们一个理儿:只要司法温度和市场效率能合到一块去,企业就能在法治轨道上化险为夷;地方经济也能行得稳、走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