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呼吁保障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 破解"年龄歧视"困局

问题——年龄“一刀切”让用工与就业陷入两难。近年来,建筑、物流、物业等行业仍存对劳动者设置刚性年龄限制的情况。一些拥有多年经验的农民工接近或超过60岁后,即便身体状况良好、本人也愿意继续工作,仍常因年龄条件被拒之门外。对劳动者来说,这会直接影响家庭收入与生活稳定;对用工市场而言,则导致经验型劳动力被动闲置。 原因——风险责任、制度衔接与管理成本叠加。一是安全生产与用工责任压力较大。高空作业、重体力岗位风险更高,用工单位担心一旦发生事故责任难界定、成本上升,于是倾向用年龄门槛来规避风险。二是社保缴纳与劳动关系界定不够顺畅。部分大龄农民工参保不连续、缴费年限不足、就业形态更灵活,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医疗保障等环节衔接不够紧密,继续加重了用工顾虑。三是岗位适配与健康评估机制不足。体检要求、工种限制、工时强度、职业健康监测等缺少更细的分级标准,导致“用年龄代替评估”成为省事的管理方式。四是城镇化进程中家庭支出较为刚性。子女教育、住房、医疗等支出压力,使部分劳动者在法定退休年龄附近仍需要继续工作以补充收入。 影响——既关乎民生获得感,也影响劳动力供给与社会预期。超龄农民工就业受阻,容易让部分家庭出现收入缺口,生活不确定性增加;若转入无合同、无保障的零散用工,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与纠纷风险。从宏观层面看,在劳动力结构变化、部分行业阶段性用工偏紧的背景下,把经验型劳动者排除在外,不利于稳定用工供给、提升劳动效率,也会影响社会对“老有所为、老有所依”的制度预期。 对策——在“能者上岗、风险可控、保障到位”上形成更清晰的制度安排。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张全收提出,只要身体条件允许且本人自愿,应为超龄农民工提供就业机会,并建议搭建求职服务平台、完善保险保障。综合各方关切,可从以下几上着力: 第一,建立更可操作的就业服务与岗位匹配机制。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零工市场和行业协会,完善大龄劳动者岗位信息归集与发布,推动以技能、经验、健康状况为核心的匹配规则,减少信息不对称。 第二,完善保险保障与风险分担机制。围绕工伤、医疗、养老等关键保障环节,提高参保便利性与可携带性,探索更适配灵活就业的参保路径;对高风险岗位,可通过商业保险补充、行业统筹等方式分散风险,降低用工单位顾虑。 第三,推动岗位分级与健康评估制度化。对建筑、搬运、环卫等工种建立更细化的劳动强度分级、准入体检与职业健康管理要求,形成“以评估定岗位、以岗位定防护、以防护控风险”的闭环管理,避免简单以年龄“一票否决”。 第四,鼓励企业开发适龄岗位与改进生产方式。通过技术改造、工序优化、辅助设备应用,增加安全性更高的岗位供给;对符合条件的用工单位,可培训、稳岗、工伤预防诸上给予政策支持。 第五,与乡村振兴同向发力,拓展“家门口就业”。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建设与县域产业发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乡村多元业态,为有经验、有技能的劳动者提供就近就业选择,减少跨区域流动带来的成本与风险。 前景——从“年龄门槛”转向“能力与安全”导向将成为趋势。人口结构变化与就业形态多样化,对劳动者权益保障与用工合规提出更高要求。随着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社保制度衔接加强、工伤预防和职业健康管理更细化,超龄劳动者在更多岗位实现规范就业具备现实基础。更重要的是,制度设计既要尊重劳动者意愿,也要守住安全底线,形成可持续的用工环境。

城市建设与公共服务背后,凝结着无数劳动者的付出;回应超龄农民工的就业关切,不能止于情绪共鸣,更要落实到制度供给:让岗位准入更科学、风险分担更合理、权益保障更可持续。以能力为尺度、以保障为支撑,才能让愿意劳动的人有机会、具备能力的人有舞台,也让社会发展更有温度、更有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