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公司给员工发“协商解除通知”

最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个案件。蓝天公司给员工张亮发送了一份“协商解除通知”邮件,要求他进行工作交接。张亮对此不满,他提起了劳动仲裁。蓝天公司和张亮都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于是给法院提起了诉讼。事情的起因是双方在电话里讨论离职的问题,涉及到离职补偿、最后工作日和工作交接等内容。蓝天公司想和张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张静姝是记者,李超强是通讯员。他们报道了这个案件。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和员工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虽然这个方式很常见,但是如果操作不当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纠纷。蓝天公司在和张亮沟通离职事宜时,提到了补偿金额、最后工作日和工作交接等问题。他们把这些内容放到邮件里给了张亮。后来张亮申请了劳动仲裁,双方都不接受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双方确实就劳动合同解除的一些细节进行了沟通,但是对于补偿数额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蓝天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最终达成了协商一致的协议并签订了解除协议。所以法院判决蓝天公司给张亮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余万元。这个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 双方都对这个结果不满意,把上诉提交给了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