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不确定性交织下夯实主体韧性,筑牢韧性治理的基层根基与制度支撑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突发公共事件、经济结构调整与人口流动等因素叠加,传统以政府为主导的线性管理方式正面临更大压力。基于此,浙江省率先提出“主体韧性”建设理念,重点于提升各类社会主体的抗压能力与适应能力。 分析显示,社会主体韧性不足主要来自三上:一是部分群体社会保障覆盖不够,风险来临时缺少基本托底;二是诉求表达渠道不够畅通,基层矛盾化解效率仍需提升;三是超过2300万流动人口面临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这些短板削弱了社会系统的稳定性与恢复力。 浙江省的探索体现为较强的系统性。杭州、温州等地,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将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20元,并依托“浙里救”平台实现主动发现、精准帮扶。全省建成1.2万个村级矛调中心,2022年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8.6%,逐步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治理网络。针对流动人口,推行居住证互认制度,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率100%,城市融入度明显提升。 这些举措的背后,是治理理念的转变。不同于传统侧重“事后处置”的应急管理,浙江更强调在日常治理中持续积累能力:一上以数字化改革完善风险预警体系,全省已归集各类风险数据1.3亿条;另一方面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培育社会组织2.8万家,注册志愿者超过1300万人,形成政府与社会协同的良性互动。数据显示,该省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连续18年位居全国前列。 展望未来,这种强调主体能动性的治理模式具备推广意义。随着《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政策落地,预计将有更多地区借鉴“预防—应对—恢复—学习”的韧性治理闭环。尤其在人口老龄化加快、新技术变革深入的背景下,激发社会内生动力将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

主体韧性的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制度创新、政策优化与资源配置协同发力。浙江的实践表明,将韧性融入日常治理,通过托底保障、诉求疏导与能力赋能等多维举措,推动预期更稳定、情绪更可控、参与更有序,能够为整体韧性提供扎实支撑。以主体韧性为支点的治理创新,既是应对风险挑战的现实选择,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为构建更稳定、更具活力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