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3日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让6名风华正茂的大学生永远定格在实习途中。
经过数月调查,内蒙古应急管理厅于12月27日正式公布事故调查报告,一条从企业到高校、从基层到监管部门的安全责任链条失守图景清晰呈现。
事故发生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
当日,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组织学生赴该企业参观学习浮选工艺。
在参观过程中,浮选槽上方的格栅板突然脱落,6名学生坠入浮选槽,虽经全力施救仍不幸溺亡,另有1名带队教师受伤。
一场本应充满求知热情的实习活动,演变为令人痛心的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明确认定,这是一起因设施设备缺陷和安全管理失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技术层面的问题触目惊心:加装槽钢与工字钢梁的焊接工艺不符合规范要求,焊缝锈蚀严重,设施设备长期缺乏有效维护保养。
当部分实习人员在格栅板上聚集时,荷载超过焊缝承载极限,最终导致加装槽钢和格栅踏板整体脱落。
这一看似偶然的设备故障,实则是长期安全隐患累积的必然结果。
透过事故表象,更深层的管理漏洞令人警醒。
调查显示,中金内蒙古矿业在多个环节存在严重失职:现场安全管理粗放混乱,缺乏基本的规范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存在明显漏洞;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选矿厂建设期间管理不规范,为日后事故埋下伏笔。
这些问题反映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严重缺失。
高校方面同样暴露出实习管理的薄弱环节。
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在组织实习过程中,带队教师风险意识淡薄,对生产现场潜在危险认识不足;实习安全预案缺乏针对性,应急准备不充分。
校企合作本应是培养人才的有效途径,但安全保障体系的缺失使其演变为高风险活动。
地方监管部门的失职更是不容忽视。
新巴尔虎右旗应急管理局原局长因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充分说明监管责任的严重缺位。
呼伦贝尔市相关部门人员也因履职不力受到处分,暴露出多层级监管体系的系统性失灵。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启动问责程序。
2025年8月,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对中金内蒙古矿业4名直接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调查报告建议对中金集团及所属企业27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东北大学6名相关人员给予不同程度处理,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7名公职人员实施问责。
其中,对中金内蒙古矿业处以149.9万元罚款,并建议责令中金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东北大学向教育部、相关地方政府及部门向呼伦贝尔市政府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从企业主体到高校组织者,从基层政府到监管部门,37人被问责的数字背后,是一条完整的安全责任链。
这起事故警示我们,安全生产容不得半点侥幸,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追求经济效益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对于教育机构而言,实习实践必须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履职尽责是法定职责,失职渎职必将付出代价。
安全生产没有“经验主义”,更容不得“形式主义”。
从设备设施一处焊缝、一次维护到一次实习组织、一轮监管检查,任何环节的松懈都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以调查为镜、以整改为要,推动企业把责任压到现场、学校把预案落到细节、监管把执法落到实处,才能以制度的刚性与执行的韧性守住生命防线,也让产教融合在安全底线之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