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日前播出《警钟长鸣》系列节目——以鞠某案件为例——呈现权力腐败带来的危害。这起案件不仅涉及数额巨大的经济犯罪,也折射出个别领导干部在权力运行中存在的深层问题。鞠某的职业经历曾备受关注。作为四川大学毕业生,她凭借成绩与能力,35岁便被委以重任,执掌一家资产规模近700亿元的国有企业,这在同龄人中颇为突出,也曾是家人的骄傲。她还获得过“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看似前途光明。后来,权力并未让鞠某更加自律,反而成了滑向违纪违法的起点。在掌握企业经营决策权后,她逐步把应当依规运行的审批权变成个人“说了算”,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财物共计4900万元。数字背后,是国有资产被侵蚀、市场秩序被扰乱,更是公众信任被透支。鞠某从坚守到失守的过程值得警醒:权力越大,诱惑越多;缺少制约、欲望膨胀、对规则失去敬畏,理想信念就容易被一点点蚕食。她在接受调查时的悔恨之言——“怎么就把自己当时的初心给忘记了?给弄丢了?”——也道出了不少腐败案件中相似的迷失。案件处理说明了反腐的鲜明态度: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违法必究、腐败必惩。鞠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党徽被摘下的那一刻,她失去的不只是自由,也包括多年积累的荣誉与信任。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更高。推动权力运行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是防范腐败的关键。健全内部监督、完善决策程序、强化权力制约,是减少类似问题发生的必要举措。同时,持续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干部真正从案例中受触动、知敬畏,也是重要的预防手段。
案例昭示一个朴素却深刻的道理:岗位越重要,越要把公权当作责任而非筹码;头衔越耀眼,越要守住纪法底线和道德防线。对个人而言,慎权、慎独、慎微不是口号,而是每天都要兑现的自我约束;对组织而言,最有效的保护不是“关照”,而是制度与监督的刚性约束。唯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监督成为常态,才能把国企治理的根基筑得更牢,把改革发展的动能释放得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