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城市发展的生命线。作为水资源禀赋突出的地级市,宿迁市将水生态文明建设置于战略高度,"十四五"期间通过系统治水、科学治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从水质指标看,宿迁市水环境质量实现全面提升。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年均水质达标率达到100%,50个国省考断面全部实现100%达标,优Ⅲ水体比例从2020年的92.3%提升至96%,上升幅度达3.7个百分点。这组数据充分反映了宿迁市水污染防治上的显著成效。 宿迁市的成功经验于坚持源头治污、系统治理的理念。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落实四级河湖长制,建立了纵向贯通、横向协作的水环境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宿迁市构建了"三水共治"智慧监管体系,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累计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3904个,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进入水体。 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是改善水环境的重要支撑。"十四五"期间,宿迁市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升级,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123.4万吨/日,较"十三五"末提升25.5%。同时,排水管网总里程约3100公里,较"十三五"末增加380公里。这些基础设施投资为水环境质量改善奠定了坚实基础。据统计,"十四五"期间宿迁市排定实施约89项涉水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共计投入约39.63亿元。 在法治保障上,宿迁市实现了从行政管控向法治保障的转型升级。市政府先后制定《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宿迁市洋河双沟酒产区地下水保护条例》,构建了"地表水+地下水"立体保护体系,既保障了"中国酒都"产业命脉,又修复了水生态环境。 跨区域协作是宿迁水生态保护的创新亮点。宿迁市与徐州市协同立法,颁布实施《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涵盖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监管和区域协作四个方面内容,对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航道污染等各方面规定了具体实在的措施,开创了跨区域湖泊保护法治化新局面。 生态修复工程效果显著。在骆马湖,宿迁市以退圩还湖工程为突破口,将三里湿地纳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体系,通过清退圩区、恢复水面、生态清淤及湿地重建,累计修复生态面积173万平方米,释放库容15.49万立方米。曾经杂乱密布的鱼塘已蜕变为水草丰美、鸥鹭翔集的生态湿地。2025年,监测团队在骆马湖首次发现有着"水底环境检测员"称号的铜鱼踪迹,这是全面禁捕退捕五年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直接佐证。 运河湾公园的蜕变同样表明了系统治理的成效。这里原为老宿迁港旧址,遍布废弃厂房与黑臭水体。宿迁市以中运河生态修复为契机,在3.5公里岸线上巧妙融合自然景观与历史文脉,运用海绵城市理念,保留并活化工业遗迹,建成涵盖生态湿地、文化广场与休闲空间的综合性滨水廊道。如今,这里已成为市民乐享、文脉延续的城市客厅,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面向未来,宿迁市前瞻性出台《江北运河(宿迁段)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为承载千年文脉的京杭大运河永续发展谋篇布局,说明了系统治水的长远眼光。
治水不是一时之功,而是长期治理能力的检验。宿迁"十四五"治水实践表明,只有把源头治理、基础设施、制度供给与生态修复统筹起来,把跨区域协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让一城之水既守住民生底线,也托举高质量发展;面向未来,水清岸绿的局面能否持续,取决于是否坚持系统思维、久久为功,让每一条河、每一片湖都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底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