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的一个晴天,智力二级残疾人梁某独自穿过中央绿化带的缺口走上快速路,刚走出来两秒就被从西边开来的大型客车撞死。这起事故发生在15时05分34秒,梁某于36秒内就遭遇了碰撞,当时他离客车不到9米,而客车的时速达80公里。这个案子打到了上海法院,具体是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他们对这个事情作出了判决。 梁某的兄弟姐妹把责任推给了司机宋某、汽车运输公司还有绿化带养护公司。他们觉得,因为绿化带中间有0.9米的缺口,导致梁某能穿过去,而且那天光线很好,梁某穿的衣服颜色也挺显眼,司机没看见,所以这几方都有责任。 司机宋某他们不这么想,他们说自己是正常行驶没违规,事故是因为梁某突然冲出来来不及反应。绿化带养护公司也说他们没做错,绿化带两侧有警示标志,也没拦住人走的功能。 法院认为绿化带就算有缺口也不违反规定,养护公司虽然没管好但不能预见有人会横穿快速路,这跟事故没关系。而宋某当时视线不好,在远处根本看不清藏在绿化带里的梁某。梁某突然窜出的时候离他太近了,正常人反应不过来。宋某虽然看到后刹了车,但距离和时间都太短了。 陆叶青法官说,法律保护弱者是要看责任的,不是随便帮人背锅。梁某的兄弟姐妹作为监护人没看管好他,让他一个人去穿越限速80公里的路才是根本原因。 最后判决是保险公司只在无责险范围内赔钱,汽车运输公司付点律师费,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请求。双方都服判息诉,案子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