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包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也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旺季;为更激发春节期间文旅消费活力,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全国组织开展2026年春节文化和旅游消费月活动,旨在扩大优质供给、带动文旅市场持续升温,更好满足群众节日文化生活需求。 此次消费月选择在福建省泉州市启动,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泉州是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丰富,也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这里启动全国性春节文旅消费活动,既凸显地方文化特色,也为各地开展对应的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从活动规模看,此次消费月覆盖范围广、参与度高。各地将围绕年俗文化、舞台演出、文化展览、冰雪旅游、避寒度假、亲子游乐等热点领域,策划推出一批契合节令的文旅产品。约3万场次活动将在全国各地开展,面向不同群体和年龄段提供更丰富的选择。 在消费补贴政策上,支持力度提升。超过3.6亿元的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将发放到居民和游客手中,降低文旅消费门槛。同时,各地还将推出门票减免、票根联动优惠、跨区域文旅优惠等多样化惠民举措,覆盖更多消费场景,提升政策触达和获得感。 从时间安排看,消费月从1月底持续至3月初,覆盖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周期较长、带动效应更强。这样的安排既抓住春节假期的消费高峰,也有助于延长消费热度,推动文旅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此举对文旅产业发展意义明显。一方面,政策支持与补贴激励有助于释放消费潜力,带动相关产业链增长,促进就业与经济活力。另一方面,多样化的文化活动让群众在欢度新春的同时,更便捷地参与传统文化体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传播,增强文化认同。 展望未来,春节文化和旅游消费月的持续开展,有望成为提振文旅消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各地可借此进一步创新产品和服务,提升消费体验与服务质量,推动文旅产业向更高质量发展。同时,应统筹好开发利用与保护传承,守住传统文化的内核与特色,让年俗与文化遗产在当代表达中更有生命力。
“欢欢喜喜过大年”既传递着民生温度,也体现出消费升级与文化自信的相互促进;以全国春节文旅消费月为平台,把惠民政策、优质供给与精细化治理更好衔接起来,既能让群众享受更丰富、更便利的节日生活,也有助于把文化资源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在浓浓年味中,文旅市场的活力与韧性将深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