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明确结构性存款监管属性 界定非金融央企投资范围

部分企业在执行《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 继续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时提出疑问:非金融类企业未经集团批准不得开展股票、基金、理财及金融衍生等高风险业务投资,其中"理财产品"是否包含结构性存款?国务院国资委明确回复:根据现行监管规定,结构性存款与非保本理财在监管属性和风险特征上存在明显差异,符合监管要求的结构性存款一般不视为高风险业务。

国资委对结构性存款的定性回应,既解答了企业疑问,也重申了司库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对央企而言,明确边界只是开始,更重要的是通过严格的内控、透明的数据和审慎的决策,将合规要求转化为长期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