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了,事关电动车,杭州的公安交警部门正式出手整治啦!尤其是那些私自加装雨篷、遮阳伞的“小电驴”,虽然看着方便,其实非常危险,很容易变成“马路杀手”。这次行动从现在开始持续到4月10日,全省都要严查。 浙江交警为什么要动这么大的力气呢?因为电动自行车现在确实很受欢迎,大家都喜欢它的轻便快捷。可谁能想到,给它装上这些东西后,就会引发大问题呢? 危害NO.1:抢占车道、增加摩擦、碰撞概率高。 电动车加装了雨篷后,车体面积变大了,本来就不宽敞的非机动车道被挤占得更厉害。这不仅容易和行人发生剐蹭,大篷子还会伤到路人,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危害NO.2:视线受阻、转弯危险、盲区扩大。 给电动车安装雨篷后,骑车的人眼睛就被挡住了。特别是转弯的时候,前面的情况根本看不清楚。而且这也挡住了后面人的视线,随时都可能引发事故。 危害NO.3:重心不稳、风阻变大、容易翻车。 电动车本来就轻飘不稳,刹车也不灵。装上大篷子后重心变高了,更难操控了。尤其是遇到大风天或者转弯时,方向完全掌控不住,翻车是常有的事。 危害NO.4:伞架锋利、安全隐患、伤人性命。 雨篷前面那个固定架子锋利得像把剑。万一发生了碰撞,惯性一推这把“利剑”就会刺向骑车的人,严重的话可能会把人给捅伤甚至致命。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这么干:比如拆限速器让车子跑得飞快;改动电动机影响安全;还有加装座位、车篷这类改变外形影响安全的装置都是违法的。 第二十六条更是列出了处罚标准:卖车修车的如果私自改动限速器让车速超标,要罚两万到十万;如果是改了其他零部件或者装了额外的东西,要罚五千到五万。至于开车的人要是还敢骑这种改装车上路,那就要被没收拼装车辆了;速度过快的要罚三百到五百元;其他改装情形的要罚五十到三百元。 如果驾驶人拒绝把车子恢复原状或者拆除加装的东西,交警部门可以先扣留车辆帮忙修复后再归还。修复的费用得违法行为人自己掏腰包,那些改装的部件也会被收缴销毁。 杭州公安交警在这里给大伙儿提个醒:买车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看看实车和产品合格证上的图片是不是一样。千万不要买那些已经被改了拼装过的电动车,更不要开这种车出门上路。 这篇文章的资料来源是杭州公安交管支队;文章的编辑是焦秋利、徐秀丽还有谢珂;最后负责审核的是姚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