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维权面临的"两难"困境 家住南明区云关乡的史大姐是一位单亲母亲,靠卖豆腐维持生计。再婚后与丈夫陈某生育两个子女,但陈某长期不履行家庭责任,外出打工所得不补贴家用,对子女教育不闻不问,甚至存在出轨行为。家庭经济重担完全落在史大姐肩上,入不敷出,生活陷入困顿。当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后,史大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但随之而来的问题让她感到无力:如何掌握陈某具体行踪?如何在异地提起诉讼?这些问题成为摆在她面前的"心病"。 这种困境并非个案。在现实中,许多困难群众因经济条件限制、法律知识缺乏、诉讼程序复杂等因素,往往难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别是当事人与被告分别居住在不同地区时,跨地诉讼涉及管辖权确定、证据收集、往返奔波等多重问题,更加重了困难群众的维权成本和心理负担。 司法行政部门的主动担当 2025年4月,史大姐偶然看到云关乡政府宣传栏上司法所的工作职责介绍,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云关司法所求助。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她,耐心解答了她的疑问,明确告知其离婚纠纷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并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初审。 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司法所的初审材料和意见后,经过审查认为史大姐符合法律援助受案条件。但中心工作人员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被告陈某户籍地在黔西市,在南明区的长期居住证明无法提供,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向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存在管辖权风险。按照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户籍地人民法院管辖。 面对这个难题,南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没有简单地将问题推给受援人,而是主动创新工作方式。中心决定尝试异地协作工作模式,主动与黔西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通过线上传送审查材料、远程沟通案情等方式,协助史大姐完成了向黔西市的异地法律援助申请。黔西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通过后,第一时间指派援助律师介入,为史大姐提供了专业的诉讼代理服务。 这一做法的意义在于,它打破了地域限制,让困难群众不必为了维权而奔波于两地之间,有效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受援人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司法保护的最终实现 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最终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史大姐与陈某离婚,两名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均归史大姐,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600元。法律的公正性和温情在这个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为这个单亲母亲撑起了权益保护的天空。
一盒热气腾腾的豆腐,寄托着群众对司法为民的朴素认可。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从属地局限到跨域破冰,这起案例折射出新时代法律援助体系深化改革的决心与智慧。当法治的阳光照进每一个维权"死角",公平正义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