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网底”作用更凸显,但政策适配仍需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慢病管理、预防保健、康复护理等基础服务,是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基层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已超过百万,基层医务人员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也取得明显进展。但一些地区,医保政策在总额预算编制、付费方式、定点覆盖、价格项目设置和结算效率诸上,与基层功能定位仍存不匹配:资金投向与服务能力提升联动不够,紧密型医共体内部激励约束不足,部分适宜在基层开展的服务缺少明确的支付支持,影响分级诊疗落地和基层机构长期发展预期。 原因——医疗服务结构变化与基层转型需求叠加,倒逼制度供给升级。一上,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病负担上升,医疗需求从“治病”延伸到“健康管理”,基层长期随访、用药衔接、康复护理、上门服务等上的重要性继续上升。另一方面,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速推进,要求县域内实现资源统筹、利益联结和同质化管理,医保支付与基金管理需要同步调整,才能把“人、财、物”更有效地导向基层。同时,医保改革持续深化,既要守住基金安全底线,也要通过更精细的支付政策提升效率与质量,推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治理。 影响——政策“再对焦”基层,有助于稳预期、促下沉、提质效。此次三部门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围绕基金总额管理、定点管理、价格管理、支付方式与结算清算等提出系统举措,表达出明确信号:基层服务能力越强、服务质量越高,医保支持力度将逐步加大。意见提出优化医保基金区域总额管理,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前提下,通过调整总额编制结构更合理体现对基层的支持,年度新增医保基金可适当向基层倾斜;完善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机制,对总额、绩效考核与结余留用提出要求,并强调结余分配向基层倾斜;同时拓展基层定点覆盖,推动符合条件的基层机构及时纳入定点管理,医疗救助定点在乡镇(街道)层面至少覆盖1家基层机构。上述安排有助于稳定基层运行预期,增强县域资源统筹的激励相容机制,推动群众在基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 对策——以支付杠杆为牵引,打通“能服务、愿服务、可持续”的政策链条。意见强调引导基层用好价格政策开展适宜服务,提出支持上门服务费、安宁疗护费、家庭病床建床费、互联网诊查费(复诊)等项目,更贴近基层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健康服务的实际需求。在支付方式上,提出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的门诊支付方式,鼓励将门诊按人头付费与慢病管理结合,并加强基层门诊付费与家庭医生签约联动,推动从“以项目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导向”转变。在基金运行效率上,部署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行动,明确自2028年起实现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清算,减少结算周期不确定性,缓解基层机构资金周转压力。业内人士认为,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中,总额预算与预付机制是带动县域资源配置的关键环节,应在年度基金支出预算基础上结合历史费用数据科学测算总额指标,也可探索以参保人群筹资总额为基础对医共体打包付费,形成“以人定费、以费促管”机制安排。 前景——“强基工程”进入制度协同阶段,基层能力建设将从“补短板”转向“建机制”。随着政策进一步向基层聚焦,基层机构将获得更稳定的资源支持与更清晰的激励约束。但“强基层”不可能仅靠医保单独发力,还需要多上配套:财政投入继续向基层倾斜,完善编制、薪酬与岗位管理等用人机制,缓解人才“下不去、留不住、用不上”的结构性问题;同步推进薄弱专科建设与上下级医院用药衔接,提升基层对常见病、多发病及慢病综合管理能力;在医保端持续深化支付制度改革,完善更适配基层服务特点的病种与门诊支付政策,推动医共体内部绩效分配更能体现基层贡献。可以预期,随着支付方式更加注重价值与效果、定点与资源配置更加注重可及与公平、结算清算更加注重效率与透明,基层将更有条件发挥“健康守门人”作用,县域内就诊结构也将逐步优化。
基层强则健康强。把更多政策资源、资金安排和制度激励投向基层,既回应群众“家门口看好病”的期待,也将推动医疗卫生治理从“治病”向“健康管理”加快转型。随着医保支付、价格政策与医共体机制协同深化,基层“守门人”作用将更夯实,医疗体系的整体效率、公平与可及性也有望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