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系统部署新一年重点工作 刑事治理与民生保障成关键抓手

问题:进入“十五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运行进入新阶段,司法审判既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也要适应犯罪形态和矛盾纠纷结构的深刻变化。从会议通报情况看,刑事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严重暴力犯罪更减少,但一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仍有发生。同时,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实施的违法犯罪更为隐蔽、链条更长、跨域特征更明显,对证据审查、罪名适用、量刑裁量等提出更高要求。民事领域,就业、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纠纷与群众生活紧密有关,高额彩礼、拖欠工资、住房交付、医疗损害等“急难愁盼”问题仍易引发矛盾叠加、情绪外溢。如何把“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落实到司法环节,成为2026年审判执行工作必须直面的现实课题。 原因:一上,社会治理现代化加速推进,传统犯罪总量下降与结构性风险并存,要求刑事政策依法严惩与分层治理之间实现更精准的平衡。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守住安全底线;对常见多发、法定刑较轻的犯罪,则要更利用宽严相济的政策效能,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社区矫正等制度,促进教育改造、减少再犯。另一上,技术迭代推动新型犯罪呈现工具化、专业化、隐蔽化趋势,违法与合法边界更易被包装掩饰,客观危害与主观目的的证明难度上升,倒逼司法机关提升识别能力、证据规则适用能力和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民生纠纷上,经济活动更活跃、交易关系更复杂,个体抗风险能力差异明显,一旦出现欠薪、烂尾、医疗纠纷等情况,矛盾容易从经济争议演变为信任危机与社会情绪问题,对审判释法说理、执行兑现提出更高标准。 影响:会议指出,人民群众是感受公平正义、评价司法公正的主体。“公正裁判”能否转化为“公正感受”,直接影响法治权威与社会预期稳定。刑事司法方面,依法从严惩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有助于释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明确信号,增强社会安全感;同时,轻罪治理更强调分层处置,有利于减少“标签化”带来的负面效应,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民生司法方面,对拖欠工资、住房交付、医疗损害、高额彩礼等纠纷的高效处理与及时执行,关系群众基本生活与家庭稳定,也有助于减少矛盾积累、降低群体性风险。会议强调的释法说理与定分止争,是推动纠纷从“对抗性解决”走向“可接受解决”的关键:法律层面解开“法结”,在社会心理层面化解“心结”,为基层治理与社会共识夯实基础。 对策:围绕2026年重点任务,会议明确了更具针对性的工作着力点。 其一,牢牢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准度”和“力度”。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不动摇;对常见多发、法定刑较轻的犯罪,更加注重政策分化、分层治理,做到有效惩治与促进改造并重,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 其二,提升对新型犯罪的司法应对能力。审判中强调以社会危害性为本质特征,综合考量违法性与当罚性,准确揭示主观非法目的,审慎把握客观危害,依法定罪量刑。对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施、隐蔽性更强、社会危害更大的新型犯罪,坚持依法从严的总体导向;同时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双向衔接,用好线索移送、司法建议等机制,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织密依法治理网络。 其三,把民生保障作为司法工作的基础工程。坚持“如我在诉”,健全重点民生领域案件审理机制,对欠薪、住房交付、医疗事故、高额彩礼等纠纷强化快调、快审、快判、快执,推动权利及时兑现。同步起到司法救助制度功能,加大救助资金协调保障力度,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尽力济困扶危、化解矛盾。 其四,以更高水平释法说理推动“定分止争”。会议披露,近年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文字量持续增长,体现出人民法院以更充分的理由阐释裁判、以更清晰的法理回应关切的导向。下一步,将持续推动裁判兼顾国法、天理、人情,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在更可理解、可认同的司法表达中感受法治精神与价值导向,减少对立情绪,提升纠纷化解的“终局性”。 前景: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司法工作在稳预期、强信心、促治理上作用更加凸显。随着新型犯罪治理体系完善、行刑衔接更加顺畅,刑事司法将更有效回应技术变革带来的风险挑战;随着民生案件审理机制与执行体系改进,群众对司法获得感有望持续提升。同时,在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司法还将更深度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风险防控与矛盾预防,以规则稳定性、裁判可预期性和权利救济可及性,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新的一年,人民法院将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定分更重止争落到实处,努力让司法公正看得见、感受得到、评价更好;这既是对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也是对法治建设的应有担当。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公正司法守护公平正义,以为民司法增进民生福祉,以服务发展司法护航经济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