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眼下温度起来了,但其实今年重庆的禁钓期已经提前打响了,因为3月1日就开始执行。这个禁渔的动作其实是从3月1日开始一直持续到6月30日,一共4个月。本来嘛,大家只要在3月1日之前把家里的钓具收一收,放好,等6月30日解禁后再拿出来用就行。 具体规定都是写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和其他7个部门联合发的通告里。通告说除了那些专门保护水生生物的地方,整个重庆的长江干流、重要支流,还有其他被列为重点的水域,都在这次全面禁捕的范围里。规定里明确写了,除了特定的保护区外,大家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是不能去钓鱼的。至于其他时间能不能钓,得看别的规定怎么说。 为啥定在这个时间段呢?相信大家都能想明白。春暖花开的时候正是鱼儿准备繁殖的季节,为了保护好这些鱼资源让它们顺利繁衍下去,党中央还有国务院从咱们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才下了决心要在长江流域搞个十年禁渔的大动作。 这次禁钓的具体范围主要是梁滩河,它是嘉陵江的一条支流;还有磨刀溪,它是大溪河的一条支流。高新区这片地方如果有河汊跟干流连在一起的水域,就按照水陆交界线来算。 对于违规钓鱼的行为处罚也是挺严的。只要是以下几种情况里的一种,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不仅要没收渔具,还得罚两百块到两千块的钱。第一种是三个月里有两次及以上非法垂钓的;第二种是在禁钓区或者禁钓期内钓鱼的;第三种是用两根鱼竿一起钓且留下的鱼不符合规定的;第四种是用三根以上鱼竿一起钓的;第五种是用探鱼设备或者视频装置辅助的;第六种是用有毒有害饵料或者窝料的;第七种是用泥鳅或者虾类当饵料的;第八种是用船艇或者排筏等漂浮物当工具的;第九种是留的鱼总重量超过2.5千克还不把它放回水里的;第十种是把该放回水里的鱼给丢弃、分散或者藏起来的。 如果有人使用国家公布的禁用钓具,或者用泥鳅、虾类当窝料来搞非法捕捞的话,就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这些法律来处理。 除了这些不能干的事之外,还有几个禁止的行为大家也得注意。首先不能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其次不能买卖或者经营那些从禁捕水域捞上来的鱼;再就是餐饮场所不能用“长江野生鱼”“江鲜”这些词来招揽客人,菜单和招牌上也绝对不能出现这些字。 就算是在禁钓时间之外去钓鱼也得守规矩。市民垂钓时只能一人一杆而且鱼钩只能用两个钩尖;也不能用视频装置来探鱼;不能用船艇或排筏这种漂浮物去钓;不能用有毒有害物质做饵料和窝料;也不能用泥鳅、虾类当饵料;最后还不能把钓到的鱼拿去交易,一旦发现交易行为是要依法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