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被抓了,他还说了“梅姨”的坏话,这会不会给后面定罪找岔子?

3月21日,那个牵动社会目光的“梅姨”,这次算是栽了。谢某某这个被称作“梅姨”的犯罪嫌疑人被逮住了,依法押了回去。她在这个案子里可是把关键角色演得透透的,张维平、周容平他们5个人买卖孩子,全靠她在中间牵线搭桥、接送中转,还能从中抽成呢。原本是张维平的证词给“梅姨”画了个大致轮廓,可现在他都给枪毙了,这会不会给后面定罪找岔子?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耿佳宁老师解释道:幸好张维平死前还说了“梅姨”的坏话,这对办案挺有帮助。她自己也都招了买卖孩子的事,两边对得上口。警方要是能顺着口供找到当年的买家和接头人,多方面印证她在中间干的事儿,就能把证据链搭完整,说明她起的是关键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说了,只要为了卖孩子搞绑架、收买、中转这些行为都行。虽然她在这事儿里只是个中间人,但她已经涉嫌拐卖儿童了,共同犯罪怎么算她的份儿? 耿佳宁认为,“梅姨”干的那是中转、贩卖这两手活儿,跟直接去偷孩子、绑架的那帮人是一码事。她找买家谈价格、定规矩,让这个买卖一直接着干下去,功劳可是大大的。她是积极主动参与的人,根据司法解释也能把她定为主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旨龙还说呢,在整个犯罪链里,“梅姨”是中游和下游的中坚力量,甚至比上游去偷去抢孩子的人还厉害。不能光看她分钱少就把她当小弟,她照样是主谋。 张维平和周容平被判了死刑,杨朝平和刘正洪拿了无期徒刑。刑法规定拐卖3人以上或者用暴力、麻醉手段绑架孩子的就得判重刑甚至死刑。 郭旨龙分析说,“梅姨”的刑罚主要看她自己的表现。她经手了9个孩子的买卖,数量很多很严重,够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了。 耿佳宁也补充道:原本拐卖3人就已经是加重情节了,她可是干了3倍的量。再加上卖的还都是不到6岁的小娃娃,情况特别严重。 所以从现在的材料看,“梅姨”也有很大可能被送上断头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