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博士+硕士"双学位试点 探索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新路径

围绕“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如何设置、如何管控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管理办法,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相关负责人就制度背景、项目定位、实施程序与质量保障作出回应。

总体看,这一试点意在以制度方式支持高校探索交叉融合培养新模式,同时以更严格的门槛与过程监管防止“铺摊子”“赶进度”,确保学位含金量和培养实效。

问题: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培养供给与现实需求仍有结构性缺口。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重大工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链供应链升级等领域,对既懂基础研究又懂工程转化、既懂某一学科深耕又能跨界协同的高层次人才需求上升。

传统单一学科培养体系在知识结构、研究范式与实践场景适配方面,难以完全覆盖跨学科问题的复杂性,人才培养模式亟须在“学科深度”与“交叉广度”之间建立更高效的衔接机制。

原因:国家层面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部署持续深化,推动高校在学科专业设置优化与培养模式创新上实现突破。

近年来,部分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探索建设学科交叉中心,通过完善课程体系、搭建协同育人平台、组织跨学科创新团队等方式,积累了以项目为载体、以交叉融合为特征的培养经验,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可复制的做法。

为将探索经验纳入统一规范、明确边界和程序、避免无序扩张,有必要以管理办法的形式对项目内涵定位、设置程序、主要内容及监督管理作出制度安排。

影响:从人才培养看,“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强调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同时完成另一个学科专业的硕士培养要求,目标是培养具备跨学科视野、较强交叉研究能力和转化应用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若运行良好,将有助于在关键领域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链条上的人才支撑,提升科研组织化水平与创新效率。

从高校治理看,项目以学科交叉平台为依托,倒逼院系间协同机制、课程体系和导师组制度进一步完善,也将推动评价体系从单一指标导向向能力与贡献导向调整。

但同时需要看到,双学位培养对学生能力、时间管理、学术训练强度提出更高要求,若缺少科学的分流退出机制与资源保障,可能带来学业负荷过重、培养质量波动等风险。

对策:管理办法围绕“少而精”和“质量为先”给出清晰路径。

一是试点范围从源头把关。

试点高校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博士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范围内,结合学科交叉平台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遴选确定,确保试点建立在较成熟的学科基础和管理能力之上。

二是项目依托条件强调硬约束。

项目涉及的两个学科专业原则上均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对博士学位相关学科专业的建设水平与培养质量提出“国内前列”等要求,凸显以优势学科牵引交叉培养的导向。

三是设置实行备案制但程序更规范。

高校需对项目设置方案、实施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严格论证,组织专家评议并公示,完成备案后方可实施,强调公开透明与可追溯。

四是培养过程突出交叉融合与协同育人。

要求在课程教学、科研创新等环节体现多学科交叉特点,鼓励依托学科交叉中心等平台强化指导、管理与服务,同时设置合理分流或退出机制,避免“一进到底”。

五是学位质量实行“双标准”。

项目主要面向在校博士生进行二次遴选,在确保博士培养为基础前提下,对同时攻读硕士的素质与潜力进行考核;学位申请须以不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分别满足博士、硕士要求,并明确硕士学位取得时间节点与博士学位相衔接,防止“同一成果多头使用”和“学位缩水”。

前景:从政策导向看,“博士+硕士”双学位试点是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交叉融合发展的一个制度抓手,未来关键在于把“交叉”做实、把“质量”做硬。

预计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将更加重视三方面建设:其一,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凝练项目主题,避免“为了交叉而交叉”;其二,完善导师组协同、课程互认与科研项目嵌入式培养机制,让学生在真实问题、真实场景中形成跨界能力;其三,强化中期评估与动态调整,对资源投入不足、质量不达标的项目及时整改或退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制度样本。

随着试点经验逐步固化,相关高校在交叉平台建设、人才评价改革、科研组织方式等方面的联动效应有望进一步显现。

"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的试点设置,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必然选择。

办法的出台为这一创新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框架和操作指南,既为有条件的高校提供了探索空间,又通过"少而精"原则、严格的质量要求和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了改革的稳妥推进。

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这一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必将为国家培养更多具备学科交叉能力、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