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元旦、春节消费旺季,节日采购、旅游出行、餐饮住宿等需求集中释放,价格波动敏感度上升。
记者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向京津冀区域内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价格提醒告诫,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价格违规问题,提出具体约束和操作要求,着力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与公平交易环境。
问题:节日消费火热,价格违法风险随之抬头。
以往在旺季节点,个别经营者可能出现标价不清、临时加价、收费项目不透明、促销规则模糊等现象;在网络交易场景中,也可能出现页面低价引流、结算加价、活动规则前后不一等问题。
民生领域若出现炒作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也容易引发市场预期紊乱,影响区域消费信心。
原因:一方面,“双节”期间供需结构变化明显,短期需求集中、物流周转和人员流动增加,叠加部分品类生产与库存周期差异,容易放大价格波动;另一方面,线上线下融合经营使价格展示与结算链条更长,促销玩法更复杂,若缺乏规范管理,容易产生信息不对称与规则漏洞。
一些领域存在临时性、季节性定价空间,若监管提醒不到位、企业自律不足,就可能出现以“旺季惯例”之名行违规之实。
影响:价格秩序是否稳定,关系群众获得感与市场运行效率。
对消费者而言,明码标价不规范、价格承诺不兑现会增加消费成本与维权成本,削弱节日消费体验;对经营者而言,违规行为会破坏公平竞争,挤压守法经营者空间;对区域市场而言,京津冀人员往来密集、消费半径交叉,若价格乱象跨区域扩散,容易形成负面外溢效应,影响区域一体化营商环境形象。
对策:此次联合提醒告诫直指关键环节,强调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和诚实守信。
三地监管部门要求各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强化价格自律,做到标价真实准确、变价及时同步,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
线上销售应通过页面文字、图像等方式清晰标示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减少消费者在“展示价—结算价”之间的落差。
在促销方面,告诫明确强调不得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诱导交易,严禁先抬价后打折、以无依据或无法比较的价格作为折扣基准,防止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拒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面向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及药品等领域,要求经营者保障价格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实施哄抬价格,维护必要的供应秩序与市场预期。
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消费场景,告诫提出更具操作性的要求:餐饮经营者要确保各类标价内容一致,对“小份菜”“半份菜”等明确标价;采取先消费后结算方式的,应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列明项目、价格及总金额的清单,外卖打包费也应明码标价。
住宿行业需线上线下醒目公示客房类型、价格以及另付费项目和标准,订单生效后不得在入住环节临时加价。
旅游景区要公示门票及另行收费项目,规范园内经营行为,严格落实票价减免优惠政策,不得变相涨价或增设收费项目。
同时,交通客运、停车收费、文娱演出、体育赛事、露营场所、特色商品、旅游纪念品以及“以旧换新”等活动相关经营者也被纳入重点提醒范围,强调依法标价、履行承诺、杜绝欺诈。
对网络交易平台,告诫要求其加强平台内经营者管理,督促商家不得标示虚假低价、不得出现活动规则不一致等情况,并强调应尊重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不得施加不合理限制,以形成平台治理与商家自律的合力。
前景: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深化,跨区域联合执法与监管协作成为维护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抓手。
此次在“双节”前夕联合发布提醒告诫,有利于统一监管尺度、压实主体责任、降低跨区域消费纠纷发生概率。
可以预期,若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平台强化治理、监管部门加强巡查与投诉处置联动,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总体将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消费环境也将更加透明可预期。
下一步,关键在于将提醒告诫转化为可执行的内部合规流程和清晰的价格展示标准,让“明码标价、规则先行、承诺必达”成为普遍共识。
规范节日市场价格不仅关乎短期消费体验,更是维护市场公平、促进社会诚信的重要举措。
京津冀三地联动释放出明确信号:任何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唯有各方恪守规则,才能让节日经济真正成为惠民利民的“暖心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