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察机关八年办理生态公益诉讼近7000件 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青海省作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其生态地位举足轻重,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然而,高原地区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复杂的管理体系,给生态保护工作带来了现实挑战。

面对这一形势,青海检察机关主动担当,将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转化为具体的法治行动,充分运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这一重要法律工具,为"中华水塔"筑起坚实的法治防线。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制度创新。

自2015年全国人大授权在13个省区市开展试点以来,这一制度不断完善和深化,已成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有力武器。

青海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到这一制度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坚持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安全。

八年来的实践成果充分体现了这一制度的有效性。

青海检察机关围绕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等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共办理生态公益诉讼案件595件,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400余万元,增殖放流费用2140余万元。

这些数字背后,是对生态环境的有力保护和对违法行为的有效制止。

在具体工作中,青海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建立了全国首个野牦牛基因库,创立了"碳汇折算+精准补种"替代性修复模式,设立了青海湖裸鲤司法保护基地,这些举措有力助推了特有物种恢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这些创新做法既体现了法治思维,也体现了科学精神,为生态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高原地区"河湖跨流域、地域跨区划、管理跨部门"的现实困境,曾是生态保护工作中的难点。

为破解这一难题,青海检察机关创建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机制,开展巡回检察126次,办理案件140件,有效解决了跨区域生态保护的协调问题,形成了系统化、规范化的工作体系。

在科技赋能方面,青海检察机关建成了公益诉讼大数据指挥中心,配置了卫星遥感设备,构建了"空天地"一体化技术支持体系。

这一体系的建立,使得生态环境监测更加精准、案件办理更加高效。

2024年以来,技术支撑办案同比增长12%,充分说明了科技手段在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青海检察机关还打造了"江源益心为公"品牌,组建了10支专业化团队,招募志愿者2800余名,设立生态联络站7个。

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推动形成多元协同治理格局的努力,凝聚了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共治合力。

守护好三江之源,既是一项生态工程,更是一项法治工程。

把生态安全的“大命题”落实到可检、可诉、可修复的具体行动上,才能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面向未来,唯有坚持依法保护、系统治理、科技赋能与社会共治同向发力,才能让“中华水塔”水更清、草更绿、生命更繁盛,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坚实的生态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