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延续实施横琴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吸引高端人才助力粤澳合作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的背景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担负着促进澳门经济多元发展、便利澳门居民就业的重要职责。随着产业导入加快、企业集聚增多、跨境要素流动频繁,人才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变得尤为重要。税负差异与人才成本直接影响人才流入、企业落地和产业升级,此次政策延续正是为了以更稳定的制度安排回应这些现实需求。 合作区建设已从初期阶段进入加速阶段,产业培育需要源源不断的人才和创新资源。高端制造、现代金融、科技研发、数字经济等领域对国际化复合型人才需求旺盛,税收政策的微小变化都会影响人才流动。同时,随着琴澳规则衔接不断深化,澳门居民在横琴就业生活的规模持续上升。若税负差异得不到有效调节,跨境就业成本将上升,阻碍要素流动。鉴于此,明确延续政策本身就是释放稳定预期的重要信号。 政策的核心安排包括两项:一是对在合作区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免征,并对享受优惠的对象实行清单管理;二是对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免征。优惠范围涵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以及经营所得和经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这种"税负封顶+差额免征+清单管理"的组合既保证了政策的精准性,也兼顾了公平与可操作性。 从产业发展角度看,税收优惠能有效降低企业用才成本,增强对高端研发、技术攻关等岗位的吸引力,促进人才与产业链、创新链的高效匹配。经营所得纳入优惠范围,意味着对创新创业的支持更加直接,有利于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增强合作区产业生态的活力。从区域协同看,对澳门居民税负差额的免征安排,能减少跨境就业的制度性障碍,提升"在横琴工作、在澳门生活"的可行性,深入夯实琴澳一体化的民生基础。 政策要真正落地见效,关键在于清单管理的科学性和服务体系的精细化。清单管理办法由粤澳双方研究提出,提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定,这反映了协同治理思路。下一步需在三个上加强:一是完善认定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围绕重点产业和紧缺岗位需求,增强清单的针对性,避免"一刀切";二是优化税收征管和跨境信息协同,提升汇算清缴便利度,降低政策理解和申报成本;三是加强与人才政策、产业扶持政策的联动,推动住房、教育、医疗等配套完善,让税收优惠与公共服务共同发挥"留才、聚才"作用。 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为合作区未来两年发展提供了清晰预期。随着横琴制度创新、产业导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诸上的持续推进,税收政策的稳定延续将有利于形成长期投资和人才流动的确定性。可以预见,政策效果将体现在人才净流入、企业注册增长之外,更将体现在高附加值产业集聚度、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和琴澳跨境要素配置效率的提升上。

税收政策是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工具,其价值不仅在于短期激励,更在于长期制度创新;横琴个税优惠的延续,既是粤港澳大湾区深化改革的有力体现,也为探索"一国两制"下要素跨境流动提供了实践样本。要发挥政策效果,还需配套完善产业生态和公共服务体系,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