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食品销售监管新规 平台责任与入网经营者义务双向压实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继续健全

问题——网络消费快速增长带来食品安全新挑战。随着电商、即时零售等业态发展,食品已成为网络“购物车”中的高频品类。此外,线上交易链条更长、参与主体更多、流量营销更强,个别商家无证经营、借用资质“挂靠”入网、夸大宣传甚至推介禁售食品等问题仍有发生;一些平台对商家准入把关不严、对风险预警处置不够及时,容易形成“线上扩散快、线下追溯难”的治理压力。 原因——责任边界不清与外溢效应叠加增加监管难度。一方面,平台交易撮合、流量分发、内容推荐等环节具有关键影响力,但在实际运营中,部分平台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选品审核、资质核验、风险巡查等环节存在短板。另一上,网络经营跨地域特征明显,违法线索、证据链条和处置环节往往涉及多地,传统属地监管管辖衔接、协同执法上存在客观困难,容易出现“发现难、取证难、处置慢”。 影响——新规落地将推动全链条治理与消费信心提升。据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新规坚持“谁经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更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平台而言,要求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网络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对重大食品安全管理问题要及时报告,平台主要负责人对网络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入网商家而言,新规强调依法取得许可等经营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经营,严禁使用虚假或他人资质,从源头遏制无资质、假资质经营;同时要求商家对所售食品安全负责,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上述要求有助于推动平台治理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防控+事中监测”,促进形成可追溯、可核验、可问责的运行机制,进一步稳定消费者预期。 对策——以准入核验、风险监测、信息透明和协同执法构建制度闭环。新规对平台提出更细化、更可执行的要求:一是对入网销售者实行实名登记,并对其经营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相关信息每六个月核验更新,防止资质过期、主体变更后仍继续经营。二是通过技术监测、实时巡查等方式,对平台内食品销售活动开展风险监测,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三是建立并落实严格选品制度,查验供货者资质与食品合格证明,严禁推介禁售食品;一旦发现风险应立即停止推介并采取相应措施,让“流量入口”对风险及时“刹车”。四是提高信息公示透明度,要求入网商家在主页面显著位置真实准确展示经营资质和食品信息,并确保展示的食品标签信息与实际销售一致,降低消费者辨识成本,促进明白消费。在执法层面,新规明确跨区域协同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线索通报、调查取证、问题处置等协作;对于违法行为发生在平台提供者住所地以外区域的,明确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管辖,缓解平台外溢性与属地监管局限的矛盾。同时,围绕消费者“诉求有人听、问题有人管”,新规对投诉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提出专门要求。 前景——以制度约束带动行业自律与治理能力升级。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实施将促使平台把食品安全纳入核心治理指标,完善商家准入、日常巡查、风险处置、证据留存等合规体系;也将推动入网商家更加重视资质合规、标签规范与宣传边界,压缩“擦边营销”和虚假宣传空间。下一步,监管效能提升仍需依托数据共享、技术监测与执法协同的持续深化,同时鼓励平台前移风控关口、理顺内部责任链条,并通过更透明的公示与更高效的投诉处置,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管的网络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食品安全无小事,网络监管必须从严。此次新规出台,既回应了公众关切,也为行业长期发展划清底线。只有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技术支撑,才能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守住“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