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朝辉在新闻发布会上直言,把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这类资本市场的顽疾依法严惩,是落实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内容。当天的发布会是由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刘言从北京发回的报道。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了涉及证券、期货、基金等资本市场的案件2.5万件,数量比去年增加了53.6%。这些案子往往是找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当被告,其中大部分都是因为信息披露不实而导致的纠纷,占比高达96.3%。王朝辉指出,在打击虚假陈述的时候,既要抓那几个带头搞假的“首恶”,也要把那些跟着混水摸鱼的“帮凶”一并惩处。 上海金融法院今年在这方面做出了榜样,他们审结了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没有兑现公开增持承诺的纠纷,把违反承诺和财务造假之间的关系给理顺了,给以后怎么适用这种公开承诺制度提供了可以照着办的样本。关于人民法院在搞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中能起到什么作用,王朝辉介绍说,他们积极推进一种由投资者保护机构帮着50名以上的受损股民一起打官司的机制。这种诉讼是“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只要没说退出的受损股民,判决结果都得管用。南京中院之前就用这个办法办了一起案子,给金通灵公司判了7.7亿余元的赔偿金,这一赔就赔给了4.3万名投资者。深圳中院还有沈阳中院也正在按这个路子审理其他公司的案子。 除了这种特别代表人诉讼,法院还支持普通的代表人诉讼。这种诉讼是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自己选代表人来打官司,而且是“明示加入、默示退出”,没登记参加诉讼的股民不受裁判结果影响。法院鼓励机构帮着易事特和宜通世纪这类公司的投资者去打普通代表人诉讼,这样能让维权变得更方便、成本更低。另外法院还想出了个新招叫“示范判决+类案调解”,就是先挑出一个典型案子做出示范判决,然后拿它当样板去调解或者快速裁判剩下的那些同类案件。广西高院用这个办法成功化解了403件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真正做到了“办理一案、化解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