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是严重的司法违法行为,不仅扰乱司法秩序,也直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发生破产执行领域的典型虚假诉讼案件,揭示了对应的领域中值得警惕的风险点。案件事实发人警醒。2022年5月,某民办学校名下土地以1400余万元成交,该校作为被执行人需以相关资产用于债务清偿。为逃避债务,该校法定代表人甲与乙、丙串通,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先后炮制4起虚假诉讼,涉诉标的合计890余万元。其意图借助诉讼程序转移本应用于清偿的资产,性质恶劣。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后,案件走向发生改变。2025年6月,某省级人民检察院将该系列案件列为“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首批督办案件。当地检察机关随即开展调查取证,查清虚假诉讼事实。同年6月至7月,检察机关就4件案件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并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于9月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乙等人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已提起公诉。法院于同年10月至12月作出再审裁定,撤销原民事调解书并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及时制止了虚假诉讼继续发生。该案的办理表明了检察机关维护司法秩序的履职成效。最高检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介绍,检察机关围绕民生、金融、国有财产保护、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办理了一批严重扰乱司法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虚假诉讼案件。2025年,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300余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000余件,监督力度持续加大。各地在治理虚假诉讼上也形成了一批针对性做法。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吉林省长春市等地检察机关查办了利用企业为他人违规补缴情形的劳动争议虚假诉讼案件,避免国家社保基金遭受损失。河南省检察机关聚焦虚构、冒名贷款和逃废债等问题,开展金融领域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案件240件,涉案金额1.96亿元,专项监督成效明显。另外,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执行程序的监督。最高检督办的安徽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中,兰州新区检察院通过函询、磋商会、听证会等方式核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案件终本后仍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恢复执行程序,推动异地债权人被拖欠7年的1000余万元胜诉权益兑现,体现了执行监督在保障债权人权益上的作用。为继续提升打击虚假诉讼的协同力度,该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人社局及所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签《关于建立防范企业破产案件中虚假诉讼衔接机制的意见》,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形成联动治理格局,为完善虚假诉讼防范与打击体系提供了可借鉴经验。
诉讼制度的价值在于以规则化方式解决纠纷、定分止争。任何虚构事实、滥用程序以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都会损害司法公信力,破坏社会诚信。通过典型案例明规则、以专项监督促治理,既是对违法行为的警示,也是对守法主体的保护。只有让“造假得利”行不通,让“胜诉必兑现”更可预期,才能更好维护公平正义与市场秩序,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