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什么作为政绩、以什么检验成效,是法院工作行稳致远的关键。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司法服务的期待不断提高,案件类型更趋多元,利益关系也更复杂。面对新形势,如何在依法履职中树牢正确政绩观,避免把“办案数量”“程序速度”等单一指标简单当作成绩,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已成为各地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课题。
政绩观不是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次接待、每一份文书、每一项执行措施中的价值选择。把“司法为民”作为最大的政绩,关键在于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规范程序保障权利——用耐心沟通减少对立——用扎实行动兑现裁判。青年干警在开放交流中形成的共识,只有回到日复一日的办案现场,才能真正沉淀为可感可及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