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能源转型升级进入关键时期,海上风电作为重要的清洁能源形式,在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起到着越来越重要作用;江苏新能近日宣布的这个重大项目投资计划,正是适应这一发展趋势的具体体现。 根据公开信息,江苏新能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苏省2024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中表现突出——牵头组建的联合体成功中选——获得合计约15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权。这充分说明国信集团在海上风电领域的竞争力和市场认可度。其中,盐城大丰H19#、盐城东台H4#/H6#等项目已成立公司并获得省级核准批复,而射阳北区H1#项目已具备设立项目公司和推进核准的条件。 射阳项目位于盐城市射阳港东北部海域,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48公里,规划装机容量为75万千瓦,预计年上网电量可达20.59亿千瓦时。这一规模的项目建成后,将为江苏地区提供可观的清洁电力供应,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能源供应结构意义重大。 值得关注的是,江苏新能在处理这一项目时采取了颇具战略眼光的安排。由于项目总投资达76.86亿元,金额巨大,且建设成本、投资收益等仍存在不确定性,国信集团选择先行投资,而江苏新能则通过与国信集团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获得对项目的管理权。这种创新的合作模式既有利于上市公司控制投资风险、减轻资金压力,又能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国信集团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待项目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将以公允价格优先向江苏新能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或部分(不低于51%)股权。这一承诺为江苏新能未来的资产注入和业务整合预留了充足空间,反映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支持。 项目实施主体的股权结构也充分体现了产业协作理念。国信集团将与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盐城市国能投资、江苏长风海洋装备制造、远景能源等多家机构按照74%、6%、10%、9%、1%的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这种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整合了不同领域的优势资源,有利于项目的高效推进和风险分散。 从更广的视角看,这一项目的推进反映了江苏省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作为经济大省和能源消费大省,江苏积极开发海上风电资源,既是响应国家能源转型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江苏新能作为省级能源企业,在这一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责任。
海上风电是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但其高投入、长周期的特点要求企业在发展与风控间取得平衡。通过创新合作模式,既要把握发展窗口期,也要守住风险底线。项目的成功最终取决于成本控制、工程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