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节日期间酒驾醉驾风险上升,仍有少数党员、公职人员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显示,3名党员、公职人员分别因涉嫌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张某武系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勘测设计院规划设计院院长,2月10日22时许涉嫌酒后驾驶被查;李某系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高原湖泊水生态管理中心主任,1月20日20时许涉嫌醉酒驾驶被查;王某智系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药学部职工,1月28日0时许涉嫌酒后驾驶被查。目前涉及的人员均接受组织调查处理,涉及党纪政务处分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办理。 原因:从通报的时间和节点看,此次公开点名既是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硬性约束,也是对党员、公职人员纪律作风的直接检验。一上,春节前后聚餐聚会增多、夜间出行频繁,加之“喝一点没事”“路不远”“不会被查”等侥幸心理,容易做出错误判断。另一方面,个别单位日常教育提醒不够、监督管理偏松,对“八小时外”行为缺少有效约束,导致纪律意识、法治观念薄弱的问题公共安全领域暴露出来。以张某武所在单位为例,公开资料显示相关机构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行、下设多家二级单位和区域分公司,人员结构和管理链条较长,更需要把纪律要求嵌入日常管理和岗位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影响:酒驾醉驾不仅触碰法律红线,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党员、公职人员而言,还叠加触碰党纪政务底线,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基层治理公信力。尤其是生态管理、医疗机构等与公共服务密切相关的岗位,一旦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容易引发群众对履职情况和行业作风的连带质疑。此次通报也表明,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信息衔接、线索移送、从严处理各上形成合力,发出“酒驾必查、违纪必究”的明确信号。 对策:治理此类问题,关键是把“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落到具体措施上。其一,保持高压态势,紧盯春节、国庆等关键节点,对酒驾醉驾、违规用车、私车公养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其二,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各单位把纪律教育纳入常态化学习,做实谈心谈话、提醒告诫和家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其三,健全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同机制,完善“查处—通报—整改—回访”闭环管理,推动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其四,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党员干部把守法守纪转化为自觉。 前景:此前云南省纪委监委已明确,春节期间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及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体现出节日监督从严的导向。可以预期,随着监督执纪与社会治理同步推进、纪律约束与法治惩戒有效衔接,酒驾醉驾等问题将深入被压缩。下一步,如何在严格查处的同时,推动基层单位提升教育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把“少数人的侥幸”变成“多数人的自觉”,将成为检验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尺。
年关也是廉关;三起典型案例是一面镜子,既映照出少数人纪律意识的松动,也提醒作风建设需要常抓不懈。只有每一名党员干部把禁令转化为自觉,把党纪国法内化为行为准绳,才能守住节日的祥和与社会的安宁,也才能回应群众对清正作风和公共安全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