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注销户口不代表你还是中国公民,这也不妨碍他犯法了就得挨罚

咱们国家的法律早就把国籍认定的标准给定死了,最近深圳那边弄了个案子,简直是敲响了警钟。现在咱们国家对外开放越来越深,跟外国打交道的人多得很,这国籍管理和出入境法律怎么搞,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就在前阵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把那个典型案例给公布了,这下子就给那些在华的外籍人员划清了界限。这事儿的主角叫章某,以前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后来就跑到新加坡入籍了。虽然他拿到了外国的身份,可户口一直没注销,还拿着Q2短期探亲的签证回深圳。结果这签证到期了他也不走,就在当地一家企业干起了活,拿了薪水。后来警察一查发现不对劲,就把他抓进去拘留了一顿,还罚了款。章某不服气就告到了法院,说他平时就住在中国还拿着中国身份证呢,这就该算中国人啊。法院是怎么判的呢?说他在入籍新加坡的时候,早就向有关部门交过材料了,主动放弃了中国国籍的声明书都在那摆着呢。而且这些年他老是用新加坡护照办出入境手续,这就说明他心里门儿清自己是外国人了。根据咱们国家《国籍法》第九条那条规矩,凡是在国外定居又自愿拿外国护照的中国人,从他拿外国护照那天起就自动不算中国人了。所以章某从那时候开始就没资格享受咱们中国公民的待遇了。现在他在华待着还干活赚钱的行为,就得受《出境入境管理法》管。那部法说了,外国人在中国上班得有工作许可和居留证,用短期签证那是不行的。你看他既没工作证也没居留证就去上班拿工资,这不就是非法就业嘛。法院还强调了一点,户口这东西跟国籍性质不一样。你不注销户口不代表你还是中国公民,这也不妨碍他犯法了就得挨罚。最后法院驳回了他的请求,维持了公安局的决定。 这个判决把国籍和户籍之间的界限给说清楚了。以前有不少入了外国籍的人没把户口给销了,搞金融、买房、办社保的时候容易出岔子。这案例就提醒了大家:原先是中国人现在变成外国籍的得赶紧把户口销了;用人的单位招人时也得好好查查身份;以后大家办这些事儿都得更小心点。国家得把法律执行得更到位点才能保障大家好好出国干活或者回家做生意。 这次深圳中院出的这个判决很重要:一方面把“取得外国籍自动没了中国籍”的道理讲透了;另一方面也给了社会上的人和单位一个明白话该咋走法律这条路。随着咱们国家越来越法治、越来越国际化,不管谁都得懂法守法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