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近期走访调研中,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注意到,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企业重复公示已在政府备案的信息,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审计。
部分企业反映,市场监管部门未提供正式文件,仅通过第三方机构电话通知,要求企业额外提交审计报告,甚至存在指定会计师事务所的现象。
此类操作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还可能引发权力寻租风险。
原因: 樊芸分析,重复审计问题的根源在于监管机制的不合理。
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未能充分利用已有数据资源,导致企业信息重复提交;另一方面,第三方审计机构的选取缺乏透明性,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不明确,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
此外,部分地区的监管模式仍停留在“事后检查”阶段,未能向预防性监管转型,导致行政资源错配。
影响: 重复审计和过度监管对企业经营造成多重负面影响。
首先,企业需额外支付审计费用,增加人力成本,尤其对中小微企业而言负担更重。
其次,指定审计机构可能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削弱审计报告的独立性和公信力。
最后,重复监督导致财政资金浪费,特别是对已接受多部门监管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工商公示环节的强制审计缺乏必要性。
对策: 樊芸建议,相关部门应优化监管模式,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构建预防性监管体系,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检查;二是规范审计机构选取机制,确保公开透明,防止利益输送;三是明确企业信息变更的合理流程,减少非必要审计要求。
此外,应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
前景: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优化企业监管已成为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方向。
樊芸的提议契合当前政策趋势,若相关部门能及时调整监管方式,不仅可减轻企业负担,还能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未来,通过技术赋能和制度完善,预防性监管有望成为主流,为企业发展创造更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
治理企业信息“重复公示审计”现象,表面看是减材料、减次数,实质是推动监管理念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从“经验操作”向“规则运行”转变。
唯有把权力运行置于制度约束之下,把第三方服务纳入透明规范之中,才能让市场主体把更多精力用于创新与经营,让营商环境的优化真正落到企业可感可及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