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保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地方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肥东县民政部门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制度创新和工作机制完善,逐步建立起覆盖面广、保障力度大、运行机制灵活的社会救助体系。 兜底保障上,肥东县民政部门发挥社会救助的基础性作用。截至2025年底,全县低保对象达2.15万人——特困供养人员0.59万人——两类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针对特殊困难群体,该县建立了差异化的救助标准体系。为32名孤儿和49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716.866万元,确保这个最脆弱群体的生活底线。为2891名低保、特困、重残、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支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768万元,让老年人家就能获得专业化照护。为27662名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两残"补贴8897.36万元,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累计救助资金31086.07万元的投入规模,充分反映了该县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同时,该县创新运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和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机制,累计开展临时救助2116人次,有效应对了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在关爱帮扶上,肥东县民政部门遵循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原则。通过"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便民措施,有1064户1477名生活困难群众新增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16户116名三无对象新增纳入特困供养救助范围,实现了困难群众的应保尽保。针对高龄、独居、空巢等特殊老年群体,该县深化"窗帘之约"服务内涵,为250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安装用电监测和门磁预警装置2183家次,通过物联网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应对老年人可能面临的风险,体现了现代社会治理的人文关怀。这一做法既保护了老年人的生命安全,也减轻了家属的后顾之忧,是传统救助与现代技术的有机结合。 流浪救助上,肥东县民政部门建立了全覆盖、全天候的救助网络。全县20个乡镇(园区)救助点和县救助站全天候开放,24小时救助热线畅通无阻,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及时获得帮助。该县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对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广场公园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全年救助109人次、送返乡9人次、送医11人次,处置劝返职业乞讨人员10人次。这若干举措既保障了流浪人员的基本权益,也维护了城市的文明秩序。 志愿服务上,肥东县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补充作用。组织县乡村三级民政志愿者围绕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孤儿、独居老人、困难老人等群体开展入户走访193248人次,在春节、中秋等特定节假日开展上户慰问行动,服务对象达2244人次。这种常态化、制度化的志愿服务,不仅为困难群众提供了物质帮助,更重要的是传递了社会的温暖和关怀,有助于增强困难群众的社会融入感和获得感。 从工作机制看,肥东县民政部门的做法体现了几个突出特点。一是保障体系的完整性,从制度保障到服务保障,从物质帮助到精神关怀,形成了全方位保障格局。二是工作的精准性,通过分层分类、精准识别,确保救助资源流向最需要的群体。三是创新的主动性,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机制,不断提升救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四是服务的可及性,建立了覆盖城乡、贯通上下的救助网络,让困难群众能够便捷获得帮助。
民生保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肥东县通过制度兜底、服务优化和多方联动,让困难群体切实感受到社会温暖,共享发展成果。这既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工程,也是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