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急救的时候,大家都在争分夺秒,可没想到就卡在了没人抬人这一步。山西阳泉有个85岁的老人突发胸闷,120救护车赶到后,因为家属人手不够,医护人员就拿“没有搬抬义务”当借口,拒绝帮忙抬下楼。从车子开到楼下,一直到把病人抬上车,足足耽误了40分钟,最后老人没能抢救回来。法院最后判急救中心承担50%的责任,赔了17万多元。大家都在讨论,这抬人到底是情分还是义务。急救中心说按照规定,医护人员的精力应该放在救治上,不该管搬运的事。可法院觉得,把病人及时转运出去是他们的首要任务,久拖不决就背离了救死扶伤的宗旨。这是两年前的事了,最近因为家属又要强制执行赔偿的报道,大家又开始讨论这事了。它戳中了很多人对公共服务和自己安全的担心。大家都觉得救护车一来就是专业的搬抬和救治服务,但现实中经常遇到没法抬的情况。去年吉林白城也有过新闻,120的人要求家属自己去抬担架。说实话啊,大多数时候医护人员不愿意搬抬病人,也不是心狠,更不是要钱办事不周到,而是他们一天要处理好多病人呢,也不是个个都很强壮。在搬抬这件事上他们其实不比家属强多少。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给急救车上专门配个搬抬担架的人。可是急救中心是公益性的单位,钱主要靠政府给。现在北京、上海这些发达的地方都规定要配担架员了,可大部分地方因为缺钱还是搞不起来。比如山东德州就打算在2025年投入2259万元配上400个担架员。缺钱缺得厉害呀!前不久还有媒体跟着家属去阳泉急救中心问情况呢,工作人员也直说了现在人员不够是普遍难题,他们自己也没办法单独配担架员。其实在这个事发生之前好几年他们就发现这个问题了,多次提过建议也没落实下来。 现实就是医疗资源没安排好啊:急救费里要是没有专门用来搬运的钱,家属只能临时找亲戚朋友帮忙;而且那些老小区、没电梯的楼里面特别需要这样的服务。有的地方试过让消防和社区志愿者一起帮忙,但没有统一的机制,“最后一公里”还是危机四伏。制度完善需要时间没错啦,可每一次悲剧都在告诉我们:生命真的经不起等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