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晚,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丹凤路一住宅突发火灾,事故造成12人罹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国家消防救援局17日公布了这起火灾的直接原因:店主使用蚊香不慎引发。
这一判断是在消防部门对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和深入调查基础上得出的。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一栋四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自建房,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
消防部门接报后迅速调派力量赶赴现场,于22时3分将明火扑灭。
然而,由于建筑内部结构特殊、人员密集,加之防火措施不完善,导致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这起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
自建房因其建设成本低、改造灵活等特点,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广泛存在。
但正是这类建筑,往往成为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
当自建房被改作经营场所时,问题更加突出。
一方面,原有的住宅设计并未考虑商业经营的需求,人员流动性大、聚集度高;另一方面,经营者为了节省成本,往往忽视消防安全投入,防火分隔不足、安全出口不畅、消防设施缺失等问题普遍存在。
国家消防救援局在公布事故原因的同时,对自建房经营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自建房一旦投入经营,必须合法合规,符合消防安全条件。
具体包括:进行物理分隔,确保不同功能区域相对独立;拆除防盗网等障碍物,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安装自动喷淋系统和一键报警系统,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这些措施看似简单,实则是经过无数火灾教训总结出来的科学规范。
广东省政府已成立由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彻查。
这表明有关部门不仅关注直接原因,更要深入查找事故背后的管理漏洞和监管缺失。
调查将涉及建筑审批、消防验收、日常监管等多个环节,为今后完善相关制度提供依据。
当前,类似的自建房经营现象在不少地方仍然存在。
这次事故应成为一次深刻的警示。
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整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消防安全条件得到切实落实。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升其消防安全意识,使其认识到消防投入不是成本,而是对生命安全的必要保障。
火灾往往由细小火源引发,却可能在隐患叠加中迅速升级为惨痛灾难。
汕头“12·9”事故以生命为代价再次提醒各方: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底线不可突破,任何侥幸与疏忽都可能酿成难以承受的后果。
唯有依法合规使用、持续排查整改、完善设施与管理并重,才能把风险挡在灾害发生之前,守住公共安全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