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司法护航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 五年刑事案量降三成彰显治理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十四五"期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进展;五年来,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9.2万件,包括刑事案件14.1万件、民事案件80.4万件、行政案件24.7万件,以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2万件。这些数字背后,是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实际行动。 ,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收案量呈现下降趋势。2025年新收2.4万件,较2021年下降32.6%。这不是审判工作的削弱,而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的表现。随着生态环保法律制度的完善、执法力度加强和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提升,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减少。 污染防治上,全国法院审结涉环境污染防治一审案件2.9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0.8%。最高法与最高检联合发布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与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全链条的违法犯罪惩治体系,有力支撑了污染防治攻坚战。 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全国法院审结涉资源能源一审案件31.1万件。其中2025年涉矿刑事、行政案件收案量较2021年分别下降26.2%和30.2%,表明资源能源利用更加科学合理,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转型法治基础不断夯实。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出台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司法解释,发布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专题报告和指导性案例,与国家林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捕猎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有力服务"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落实。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涉生物多样性保护一审案件13.5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6.4%。 生态安全方面,全国法院审结涉耕地、粮食、外来物种入侵等领域一审案件15.7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3.8%。此外,全国法院还审结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1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28.6%。

环境资源审判收案下降不是治理松懈的信号,而是制度约束更严、协同治理更强、守法成本与违法代价更清晰的综合体现。面向未来,需要把最严密法治贯穿预防、治理、修复全过程,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才能把"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目标转化为可持续、可感知的民生福祉与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