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一超市草莓"标斤结盒"被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约谈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再敲警钟

问题—— 春季水果消费进入旺季,商超促销频繁,价格信息是否准确透明,直接关系到消费者体验。日前,有消费者网络平台反映:在株洲某超市购买本地草莓时,货架价签清楚标注“15元/斤”,结算时却按“15元/盒”收费,标价单位与实际结算单位不一致。消费者当场提出疑问后,店员以“写不写一盒无所谓”等说法回应,并称消费者“斤斤计较”,引发争议。 原因——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反映后,组织执法人员到涉事门店核查,重点核对价格标签设置、收银系统计价规则与销售记录,并调取事发时段监控录像。核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反映的“计价单位不一致”情况属实;同时,店员在处理纠纷时存在用语不当、服务不规范等问题。总体来看,事件暴露出两上不足:一是门店价格管理不到位,价签制作与收银端计价口径缺乏一致性校验,导致“货架展示”与“收银结算”脱节;二是一线员工对明码标价要求和纠纷处置规范掌握不够,面对合理质疑未能用事实和规则解释,反而加剧矛盾。 影响—— 明码标价是正常交易的基础,也是消费者信任的重要来源。计价单位模糊或不一致,容易让消费者误判实际支付金额,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也会损害商家信誉与行业形象。尤其在散装称重、预包装分装、按份售卖等品类中,此类问题更易发生;一旦标签、计价或促销规则管理粗放,往往会引发连锁投诉,增加监管与企业合规成本。 对策—— 针对核查情况,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要求,责令门店立即整改:规范店内价格标签,确保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真实准确、清晰醒目,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并保证货架标识与收银系统结算口径一致。监管部门同时对门店经营者进行约谈,要求其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价格审核与日常巡检机制,加强员工价格合规与服务规范培训,并督促门店向消费者诚恳道歉,形成可追溯、可核验的整改闭环。 前景—— 从治理趋势看,随着消费升级和投诉渠道更畅通,价格标识规范将成为零售行业的基本要求。业内人士认为,商超应以此为鉴,建立“标签制作—上架核对—收银校验—促销变更—员工应答”的全流程管理机制,特别是对“按斤、按盒、按份”并存的商品,需明确标注计价方式与数量规格,减少误解空间。监管层面也可通过典型案例提示、重点品类检查、培训指导和信用约束等方式,推动经营者把明码标价落实到细节,形成“看得清、算得明、讲得通”的消费环境。

从“草莓价格争议”到门店整改,这起事件既提醒经营者守住明码标价底线,也为监管落实规则提供了可参考的案例。消费环境日益成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只有完善制度约束、压实企业责任,才能让消费者真正实现“明明白白消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固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