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住建部给六种情形不按“挂证”处理

大家可能都知道,“挂证”一直是个让很多人头疼的问题,特别是那些单位缴社保、证书挂项目的人。2019年,住建部下发了一个补充通知,终于给大家带来了一些好消息。 这次通知里,住建部给六种情形原则上不按“挂证”处理。比如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或者是因事业单位改制保留身份、实际在下属企业工作的人。还有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单位聘请本校在职教师的情况。 还有军队干部转业后选择自主择业、企业改制一次性买断社保等几种情况,都被明确列为不再认定为“挂证”的范围。这对于那些过去因为社保与注册单位不一致而被困扰的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这次自查自纠的截止日期也被延长了,从原来的2019年2月28日延长到了3月31日。在这个时间段内,大家可以提交书面说明并承诺整改期限,就可以免于处罚。 还有一个关于注销异议通道的规定。如果注册单位和个人一方反映没有聘用关系,但另一方不配合注销或变更时,省级住建部门可以依据单方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这个通知还要求各省住建主管部门联合人社、交通、水利等多个部门建立“不一致人员清单”,对照六条情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如果不属于六条情形的人员,就需要督促他们限期整改。 这次补充通知的出台给了很多人喘息的机会。希望大家能认真对待这次自查自纠工作,并且按照要求及时整改,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