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林区法院以法理融人情 调解化解邻里纠纷彰显司法温度

问题: 2024年末,敦化市丹江街南山楼居民区突发火灾,起火点位于居民胡某家的杂物棚,火势波及7户民房,造成250平方米房屋损毁。

火灾后,胡某与邻居宋某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矛盾不断升级。

宋某最终诉至法院,此案成为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新年开庭审理的首起案件。

原因: 经调查,胡某与宋某此前并无积怨,纠纷源于火灾后的情绪落差和经济赔偿分歧。

胡某对火灾负有责任,但赔偿能力有限;宋某因财产损失严重,情绪激动。

双方因缺乏有效沟通,矛盾逐渐激化。

法官发现,此案若简单判决,虽能解决法律争议,却可能彻底破坏两家多年的邻里情谊。

影响: 邻里纠纷若处理不当,不仅影响社区和谐,还可能引发长期矛盾。

此案中,双方情绪对立,若法院机械适用法律,可能导致“案结事未了”,甚至激化社会矛盾。

因此,法官决定以调解为主,兼顾法律与情理,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对策: 承办法官采取“倾听—疏导—调解”三步策略。

庭审中,法官首先让双方充分表达诉求,疏导情绪。

宋某倾诉火灾带来的损失与痛苦,胡某则流露出愧疚之情。

法官抓住双方情感共鸣点,结合法律规定和火灾责任认定,耐心协调。

最终,双方同意调整赔偿方案:宋某适当减少索赔金额,胡某分期支付赔偿款。

协议达成后,胡某当场支付部分款项,宋某撤回起诉。

前景: 此案的成功调解,体现了司法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参考。

敦化林区法院通过温情司法,不仅解决了具体矛盾,更促进了社会和谐。

未来,此类调解模式有望在基层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推广,助力构建更具温度的法治社会。

一场火灾带来的不仅是财产损失,更考验着邻里互信与社会修复能力。

基层司法的价值,既在于明晰权责、维护公平,也在于以可执行的方案促成和解,让当事人重新回到正常生活轨道。

把法理讲透、把情理讲通,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正是基层治理现代化中不可或缺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