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布市级食品安全抽检结果:638批次覆盖24类,6批次检出不合格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2025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本次抽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覆盖范围广、样本量大,充分体现了该市食品安全监管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此次公布的抽检数据涉及餐饮食品、调味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饮料、水果制品、糕点、酒类、豆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饼干等24大类食品,共计638批次样品。

抽检范围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食品供应链各个环节,体现了全链条、全方位的监管理念。

在这次大规模抽检中,检验人员发现6批次样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合格率约为0.94%。

其中,食用农产品5批次、肉制品1批次。

具体来看,不合格产品包括百合1批次检出镉超标、牛蛙1批次检出氟苯尼考超标、黄豆芽1批次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龙眼1批次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甜椒1批次检出噻虫胺超标、腊鸡腿1批次检出山梨酸。

从不合格产品的特点看,存在的主要问题可分为三类。

一是重金属污染。

百合中的镉超标反映出土壤环境污染问题,镉是公认的致癌物质,长期摄入会危害人体健康。

二是农药残留超标。

甜椒中的噻虫胺、黄豆芽中的4-氯苯氧乙酸钠等均属于禁用或限制使用农药,这类物质在农产品中的出现说明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存在漏洞。

三是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

腊鸡腿中检出的山梨酸属于防腐剂,其使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超量或违规使用会对消费者造成危害。

这些不合格情况反映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几个突出问题。

首先,农产品种植环节的环保措施需要加强,特别是在土壤修复和污染防治方面还需投入更多资源。

其次,部分农产品生产者对禁用农药的认知不足,违规使用仍然存在。

再次,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理解不够深入,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苏州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这包括产品召回、生产企业整改、违法行为查处等一系列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涉及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调查,查明不合格原因,责令企业立即改正,防止不合格产品继续流向市场。

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的企业,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相关信息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从宏观层面看,苏州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呈现出主动出击、科学防控的特点。

通过定期组织大规模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

638批次样品中仅发现6批次不合格,总体合格率达99%以上,说明苏州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保持在较好水平。

同时,这次抽检结果也提示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三是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此次抽检既暴露出传统农业现代化转型中的阵痛,也展现了数字化监管的积极成效。

在食品安全治理迈向"深水区"的当下,如何平衡产业发展与安全底线,将成为检验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尺。

苏州的实践表明,唯有科技手段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方能筑牢从田间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