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广告市场持续规范中呈现向好态势,但部分领域仍存在亟待治理的顽疾。市场监管总局最新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直击商业宣传中利用信息不对称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深层问题。 问题现状上,执法部门发现三类典型违法形态:电子产品厂商以醒目字体突出性能参数,却用极小字号标注适用条件;旅游平台大肆宣传低价套餐,却隐藏附加消费条款;保健食品规避法律要求的风险提示语,或将其置于不易察觉的位置。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企业通过定制化调研数据虚构产品优势,甚至利用技术手段生成虚拟形象进行误导性代言。 深层原因在于违法成本与收益失衡。据2022年广告监管白皮书显示,涉及虚假宣传的行政处罚平均金额仅为企业违法收益的7.3%,加之电子广告的即时修改特性,助长了部分商家的侥幸心理。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指出,现有《广告法》对新型数字营销手段的规制存在滞后性,特别是对动态广告、智能推送等行为的认定标准亟待细化。 这种乱象已产生明显的负面效应。中国消费者协会2023年一季度投诉数据显示,涉及广告误导的投诉同比上升23%,其中72%集中在数码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这不仅扭曲市场资源配置,更侵蚀商业诚信基础。北京大学市场研究中心测算表明,消费者对广告信息的信任度已降至2018年以来的最低点。 本次整治突出精准施策:建立技术复杂产品广告分级审查机制,要求关键性能参数必须同等字号标注;推行服务类广告"条件明示"制度,所有限制性条款需经消费者主动确认;对药品等特殊商品实施广告语备案核查。有一点是,新规首次将虚拟形象代言纳入监管,要求必须标明技术生成属性。 行业专家普遍认为,此次行动标志着我国广告监管进入"标本兼治"新阶段。随着《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完善,以及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的建成,未来有望形成"智能监测+信用惩戒+行业自律"的立体化治理体系。中国广告协会已启动行业合规培训计划,预计年内覆盖主要平台企业。
广告是商业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是消费者了解产品的主要方式。市场监管总局的这次专项整治,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只有让诚信成为广告市场的常态,让虚假宣传无所遁形,才能实现公平竞争,让消费者安心消费。这需要监管部门的行动,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