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参保职工反映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使用问题引发社会关注。记者向医疗保障主管部门求证获悉,根据现行医保制度设计,职工医保报销待遇与个人账户余额无直接关联,参保人可依法享受既定报销政策。 问题的核心于部分参保群众对医保资金运行机制存在认知偏差。实际上,我国职工医保实行"统账结合"模式,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共同构成。其中,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主要来源于统筹基金,该资金实行社会互助共济原则;而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等。 医疗保障专家分析指出,这种制度设计具有双重优势:一上确保重大疾病医疗支出获得充分保障,另一方面通过个人账户积累增强参保人费用意识。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达2.7万亿元,充分保障了参保人的报销需求。 对于个人账户余额使用完毕后的费用支付,目前主要存在三种解决途径:一是通过已建立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进行报销;二是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三是由个人现金结算。其中,家庭共济政策作为医保改革的重要举措,允许参保人将个人账户资金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 在具体操作层面,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地方医保部门线上渠道办理绑定业务。以陕西省为例,办理流程包括实名认证、阅读告知书、填写共济成员信息等环节。需注意的是,共济账户资金仅限用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出。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和医疗需求持续增长,我国医保制度改革不断深化。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业内人士预计,未来家庭共济政策将在更多民生领域拓展应用。
医保制度的核心是互助共济和基本保障。个人账户余额的变化不应影响就医判断,更不应被当作“待遇开关”。把统筹报销机制讲明白,把家庭共济通道用顺畅,让政策从条款变成看得见、用得上的服务,才能更好守住“病有所医”的底线,也为建设更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