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立法规范外文公示语

2013年时,深圳就已制定了全国首部关于外文公示语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时隔十多年后,深圳拟通过立法来进一步规范这方面的工作,这一次立法把“外文公示语”定义为公共场所内用于提示场所名称和导引信息等的中文对应外文译文。法案共六章30条,区分了应当设置和鼓励设置的场所类别,划分场所范围的用意在于尽量减少增加公民或组织的义务。对于应当设置的场所,法案实行备案制;而对于鼓励设置的场所则不做要求。所有备案材料都只做形式审查,行业主管部门需协助外文公示语主管部门收取这些材料。 公共场所公示语的内容规范方面,法案规定应以规范汉字为基本服务用字且居于显著位置,不得单独使用外文。译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以及译写规范,没有标准的应参照通常习惯和国际惯例。市外文公示语主管部门有责任制定译写规范和常用译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为设置和使用提供指引。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深圳市司法局发布通告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是4月17日。市民可以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了解详情并提交建议。这次意见征集还鼓励公众通过网络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纠错、投诉或举报,也鼓励外语专业人士和在深外籍人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随着2026年11月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即将在深圳拉开帷幕,来自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经济体的代表将齐聚鹏城。城市的每一个细节都将被更多人看见和感受,那些看似平常的外文公示语都可能成为来访者认识深圳的窗口。为了提升规范化水平,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发起了城市外文公示语提升“啄木鸟行动”,邀请热心细心的市民一起为城市添一分周到。 现在“志愿深圳”小程序已上线外文公示语问题反馈专区,针对公示语存在的不清晰、不准确等问题可以直接扫码上传定位并进行查询比对提升准确度。同时针对公共场所英文标识存在拼写错误或中式英语等问题,深圳也将以特区立法形式加强规范管理。 我们的使命是星辰大海,只与梦想者同行!拥有深圳梦的朋友请关注我们(微信号ID:SZeverything),了解更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