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个人口大国,也是多民族的国家,拥有独特且丰富的人类遗传资源,这给生命科学和相关产业发展带来了很大便利。在2020年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回复政协提案的时候,还有2005年卫生部关于产妇胎盘处理的批复中,都提到了要把健康的遗传物质用在产业化上。不过现在还是有问题,3月7日的时候,全国人大代表缪小平接受了采访,他说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他给全国人大提交了一份建议。这个建议是关于怎么推动人类遗传资源在生物医药领域产业化利用的。全国人大代表缪小平是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院长,他也详细解释了人类遗传资源是什么东西。一类是材料,比如包含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之类的;另一类是信息,就是用这些材料产生的数据。近年来,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些资源,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还有《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这些法规主要是给科研用途制定的明确规定,但对于产业化应用的指导却不够。缪小平指出这限制了产业化进程。具体来说有两个主要问题。一个是产业化应用流程不明晰。现有法律法规对采集、保藏、利用还有对外提供等环节都规定得很细,但产业化应用具体怎么搞、需要啥条件和手续却没说清楚。开发新药或者医疗器械这些商业活动也没有专门条款规范。另一个问题是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药监部门负责审评审批生物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还有质量;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规范和监管医疗机构合理利用这些资源。但两个部门的协调机制不足。药监部门主要关注药物质量和安全性问题,不太关心伦理问题;而卫生健康部门也没怎么参与进来监管这些过程。这样就容易引发伦理风险和生产不稳定的问题。 为了这些问题缪小平提出了四点建议:第一要设立专门审批部门和明确审批程序。要细化针对产业化应用的具体条款,制定清晰的流程、材料要求和审批时限,减少企业开展活动时的不确定性。第二要完善部门间协调机制。药监部门关注药物安全性,卫生健康部门把关伦理问题。第三要规范样本采集及转移流程。完善伦理审查机制,明确捐赠人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要求。第四建立利益分配机制。捐赠人、医疗机构还有企业共享利益,保障捐赠人权益。 希望通过这次建议能够推动人类遗传资源更好地应用到生物医药领域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