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捡到银行卡取走24500元被判1年半缓刑2年

4月17日这天,广陵路上的徐老太捡到一张银行卡。本来应该交给银行或者报警的,但她一时起了贪心,顺手把卡给揣进了包里。第二天,她去江都路营业部取钱,借口自己记性不好,让柜员一次次试密码。结果一试到“000000”,系统马上就提示正确了。这24500元瞬间就到了徐老太的账户上,她二话不说就把钱给存进了自己的另一张卡。 4月25日的时候,丁大爷去银行补卡才发现自己的卡余额都没了。儿子小丁查流水一看,原来是4月18日上午9点左右,有人在江都路营业部分两次取走了24500元。丁家确定没人动过这笔钱后赶紧报了警。警察通过查监控和追踪卡的轨迹,很快就把徐老太给找出来了。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徐老太当场就哭了,说自己不懂法。 广陵法院最后认定,徐老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别人的信用卡取钱的。根据法律规定,判了她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还罚了二万块钱。法官还提醒大家:别把密码设成生日或者手机号这种容易猜的数字;身份证和银行卡最好别放在一起;要是卡丢了得赶紧挂失。 法官庭后也特意强调:用简单数字当密码等于把提款机的钥匙给了别人。这一回因为贪小便宜和那六个0的密码,徐老太本来是个普普通通的路人甲,最后却成了刑事被告人。法律面前没那么多借口,“忘了设密”或者“还回去就没事”这种想法根本行不通。安全用卡、合规用卡才是对自己和别人最负责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