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建福州有个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引起大家关注。付建是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他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说,转账的时候即使备注是借款,也不保险,最好还是签个书面合同或者借条。陈某和雷某是同学,2024年11月,雷某打电话给陈某说自己要还信用卡的钱,周转一下需要10000元,承诺一个月后归还。陈某信得过雷某,没让他写借条,而是用微信给雷某分两次转了钱,每次5000元,一共转了10000元。后来雷某收到钱没回复也没确认,过了一个月也没还。陈某只好把雷某告到了罗源法院,要求他还10000元。雷某在法庭上说这个钱不是借的,而是陈某还他之前用信用卡套现的钱,并且拿出来2024年9月用信用卡套现10000元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陈某承认之前用信用卡套现了10000元,但是他说已经通过现金方式还给雷某了,但没证据证明这个事。法院认为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得有两个条件:一个是达成借贷合意,一个是实际交付款项。这个案子里陈某只提供了微信转账凭证和截图,只能证明钱是给了雷某,但不能证明这是借款。他也没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雷某的说法。所以法院判陈某败诉。 大家平时熟人之间借钱总是碍于情面,口头说一下就直接转账了,很少留别的凭证。万一对方不认账就很难拿回钱了。所以最好还是签个合同或者借条,把金额、还款日期这些都写清楚,保存好银行流水和转账备注截图这些证据才好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