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面锦旗折射基层法治温度:罗山“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打通维权与执行堵点

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公共法律服务如何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作为?罗山县的实践给出了示范性答案。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近期处理的两起案件,折射出新时代基层法治建设的创新路径。 首起案件中,一起历时多年的相邻权纠纷在执行阶段因排水问题再度激化。传统调解模式往往止步于程序性结案,但楠杆镇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县中心联动,突破"就案办案"思维,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勘察争议现场,以《民法典》第288条相邻关系条款为基准,结合"六尺巷"传统智慧开展调解。这种"法律阐释+情感疏导"的双轨模式,经过5轮协调最终促成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使长达3年的邻里积怨得以彻底化解。 另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则说明了法律援助的制度温度。面对无力聘请律师的受害家庭,中心48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核并指派专业律师,构建"受理—诉讼—执行"全周期服务体系。承办律师不仅完成证据收集、责任认定等法定职责,更延伸服务至执行阶段,协助当事人办理文书撰写、程序衔接等事宜,确保十余万元赔偿款全额执行到位。这种"一次援助、负责到底"的工作机制,有效破解了困难群众"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 分析这两起案例的成功经验,关键在于三个创新:一是建立"县乡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将服务触角延伸至村居;二是推行"调解+普法"融合模式,把个案处理转化为法治教育课堂;三是构建法律援助闭环体系,打破传统"结案即终结"服务边界。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该中心调解成功率达92%,法律援助案件执行到位率同比提升37%。 中国人民大学基层治理研究中心专家指出,罗山的实践具有三重示范价值:其一证明基层法律服务需要专业性与人情味并重;其二体现《民法典》实施背景下调解工作的创新空间;其三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复制样本。随着"八五"普法推进,此类将法治精神与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或将成为破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新范式。

群众的锦旗既是对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法治服务的期待。只有将调解做到情理法兼顾,让援助贯穿审理与执行全过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才能让公平正义真正落到实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价值,正是通过这种可感知、可获得、可信赖的方式,让法治成为群众生活中的坚实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