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长期以来,政府采购在部分领域存在规则不够统一、采购方式与项目特征匹配不足、对创新产品支持有限等情况;在医疗器械和医院信息化等专业性强、技术迭代快、临床要求高的领域,评审过度偏向价格、个别项目因供应商数量不足反复流标,以及信息化“打包式”建设造成市场相对封闭等问题,降低了采购效率与供给匹配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交易成本。 原因: 从政策层面看,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需要更透明、更可预期、能更好体现质量与创新价值的采购制度安排。尤其在医疗卫生领域,设备与系统采购直接关系公共服务能力与患者安全——既要保障公平竞争——也要兼顾临床效果、全生命周期成本与供应安全。同时,产业发展对强链补链、关键技术攻关与国产化能力提升提出更高要求,政府采购作为重要政策工具,有必要以法律形式更明确方向与边界。 影响: 一是“国产优先”原则更明确。草案提出,除非在境内无法获取或无法以合理商业条件获取,应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对公立医院采购而言,产品来源、国产化水平、供应保障能力等因素在合规审查与评审中的权重将提高。对企业而言,围绕产地属性、关键零部件来源、附加值构成等信息的规范管理更为关键;外资企业推进本地化布局,也将面临更细化的合规和证明要求。 二是信息化项目分包要求提升开放度。草案提出,实施信息化项目时,对信息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等内容应进行专业分类或分包采购。医院信息化往往涉及多系统集成、数据安全与运维服务,过去“一揽子”打包招标容易抬高门槛、形成单一承包格局。分包制度将推动医院按专业模块明确需求边界,有助于降低单个标段复杂度、扩大参与主体,同时也对采购人的顶层设计、接口标准、验收评价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三是集中采购目录与限额标准更趋统一。草案调整集中采购目录与限额管理安排,强化由国务院层面统一制定与发布。对跨区域经营的医疗器械企业而言,规则统一有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各地一套标准”的不确定性;但同时竞争将更全国化,价格、服务与交付能力的联动可能增强,企业需要以更稳定的成本管控与全国服务网络应对集中度提升带来的压力。 四是“创新采购”纳入制度框架,支持路径更清晰。草案新增创新采购方式,并提出制定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评审优惠以及订购、首购等机制。对技术复杂的大型装备、专用仪器设备及需要整体解决方案的项目,这类安排有望缩短创新成果进入应用场景的周期,帮助医疗机构在可控风险下开展“先试用、再评估”的采购实践。对企业而言,创新不只体现在研发,还体现在标准化表达、证据积累、临床价值论证与服务体系建设。 五是缓解“供应商不足即废标”的实际痛点。草案对公开竞争后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的情形作出更具弹性的安排:在采购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程序合规的前提下,仅剩两家甚至一家仍可依法继续采购。医疗领域不少品类专业性强、供应主体相对集中,过去“一刀切”式废标容易拉长采购周期并影响临床使用。规则优化有助于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取得更合理平衡,但也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竞争性审查与过程留痕提出更严格要求。 六是评审导向从“低价优先”进一步转向“质量优先”。草案细化评审方法的适用场景:通用、标准化产品可采用低价法;对精密仪器、检测设备等非通用、技术含量高的产品,质量指标与综合能力的重要性提高,并引入“最优质量”思路。医疗器械直接关系诊疗质量与安全,采购评价将更关注临床价值、可靠性、维护保障与使用体验,行业竞争也有望从价格战转向价值竞争。 对策: 对医疗机构而言,应提升需求管理与论证能力,围绕临床路径、患者安全、数据安全与全生命周期成本完善需求标准,避免以不合理条款变相排除竞争;同时强化信息化项目的架构设计与接口标准治理,确保分包后“可集成、可运维、可追责”。 对企业而言,需要从“投标能力”升级为“合规+价值”双轮驱动:一是完善国产化与供应链数据体系,建立可追溯、可核验的材料准备机制;二是适应分包采购趋势,提升模块化交付、接口兼容与协同集成能力;三是提前构建全国化成本与报价管理体系,增强对统一目录及价格联动竞争的适应性;四是以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与服务网络提升综合竞争力,在谈判与评审中用可量化指标证明产品价值。 前景: 从征求意见稿释放的信号看,政府采购制度将更强调统一规则、质量导向与创新支持,并通过更匹配的采购方式覆盖技术复杂项目。医疗器械与医院信息化市场将进入更规范、更透明的竞争阶段,行业分化可能加快:具备核心技术、稳定供应与高水平合规能力的企业将获得更多机会;依赖低价策略、缺少持续服务与证据体系的企业将面临更大压力。随着意见征集推进、制度细化及配套规则完善,各方需尽早评估影响,做好制度衔接与能力建设。
此次政府采购法的全面修订,是对新形势下产业政策与公共服务需求的制度回应,也将为高质量医疗服务供给提供更清晰的规则基础。当采购从“买得到”转向“买得好”,从“价格优先”转向“价值优先”,医疗器械产业将进入以质量、创新和服务能力为核心的竞争阶段。如何在合规前提下加快创新落地、提升供给匹配度,将成为市场各方共同面对的关键课题。